其實很簡單
開放賭博~~!
怎麼開放?
由CPBL當莊家
不管賭博的名目是什麼
其獎金制度管控好就OK了!
例如賭球隊勝負
不管哪一隊贏
CPBL先抽取總賭資10%(視狀況而定)
當作年度結束後所分發的獎金
然後依下注狀況來定賠率
讓球團穩賺不賠
最後依年終名次來訂定獎金級距
也就是說戰績越好獎金越多
那自然球隊會給予更多球員的薪資
但規定要很明白
球團經營者本身即球員不能參與下注(這很難!我知道)
但可以要求下注金超過某一金額需留下身份資料
當然啦!
配套的管理措施要很完善才行
資訊也要公開透明
不敢說這樣做就沒有地下賭博的問題
但是想想
每一場球假如有1千萬的賭資(大小樂透每一期平均也有七、八千萬的下注金)
10%就是1百萬
300場就是3億
總冠軍1億
第二名6千5百萬
第三名4千5百萬
第四名以後3千萬
再加上各隊的票房、轉播權利金、廣告看板、商品量販等等
成立三軍都沒問題了吧!
個人突發亂想的淺見
請各位大大見諒囉!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6-11-6 01:5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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