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丫扁跟丫珍的謊言、不誠實及鬧劇真的好多幾乎每天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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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線木偶 2006-11-10 08:30:5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3233
關於丫扁跟丫珍的謊言、不誠實及鬧劇真的好多幾乎每天都有  每天都當笑話來看 身為總統 真是丟臉 幾乎隔幾天就會被爆新的謊言或笑話
 

第一夫人吳淑珍用國務機要費買兩支鑽戒,不僅檢方要查,監察院今(9)日也正式發文給台北地檢署,調閱國務機要費相關筆錄,要追究財產申報不實的問題;尤其先前吳淑珍漏報珠寶案子還在處理,現在又爆出新的違法案件,不僅是財產申報法實施14年來的重大違法行為,有監察院官員私下以實在是「惡性重大」來形容。

陳總統向人民報告主動提到,曾經向友人黃維生借貸450萬。國務機要費的起訴書當中也記載,第一夫人吳淑珍購買兩只昂貴的鑽戒,一只32萬元,另一只更高達132萬元。

可是翻開財產申報表,平常珠光寶氣的吳淑珍相關欄目上空空如也,更不用說是因為國務機要費,被扯出的兩支鑽戒了。根據統計,扁嫂漏報財產過去已經有6次紀錄,民國93年就因為6次進出股市,金額達到1千萬以上,卻沒有申請動態申報,被連續處罰罰了44萬元。事隔兩年,扁嫂沒學乖,13件珠寶、2支鑽表以及聲稱向親友借的17件珠寶還是不申報,都被揪出來。

而先前的17件漏報尚未結案,2枚鑽戒又憑空出現,讓監察院財產申報處的官員實在看不下去,有官員私下說,「扁嫂一而再、再而三違法,實在惡性重大,這一次罰鍰絕不手軟。」根據某報導,甚至有監院官員表示,「陳水扁夫婦既然敢講,監察院就照他們胡扯的去查。」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的官員表示,9日一早就正式發文給地檢署,調閱有關鑽戒與債務的筆錄,監院會仔細研判內容,只要確定扁嫂有2只鑽戒價值超過應申報的20萬元,監院會再去向府方求證,為何未依規定申報。

官員指出,依據財產申報法第11條,不依規定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都要裁罰。扁嫂過去已有6次漏報財產的紀錄,被裁罰44萬,加上93、94年珠寶申報不實,還在等待裁罰中,若這次2只鑽戒又漏報,不管是不是自己買的,都將被裁罰最高額度30萬元。

已有(2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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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_pai 發表於 2006-11-10 08:47
這不很好
每天都有好戲看
總統府版龍捲風
看看能演多久
:heart:
justin59 發表於 2006-11-10 08:51
反正阿扁阿珍樂此不疲
看起來很爽的樣子
這不
昨天又笑了:smile:
chrysanthemum 發表於 2006-11-10 09:16
基本上

他們兩個說的謊是我有生以來所見過的人之中最多的一個

因為就連神經病都不會在一件事上

扯好幾個不同版本的謊
tspeter 發表於 2006-11-10 09:25
應該請他們去看精神科一下
也許他們有強迫說謊症吧
魔性之眼 發表於 2006-11-10 10:39
反正對扁家來說30萬又不痛不癢。
30萬耶!!!!兩顆鑽戒有一顆就32萬了!而且漏報這麼多,總共才罰30萬!
拿這顆鑽石拿去罰還有找,其他的就算賺到了!!
況且罰的錢又不是牠們家出的,牠們也不怕罰這些"小"錢!
淘氣焦糖貓 發表於 2006-11-10 11:04
詳看那一篇報導的內容就誤導人民好幾個地方

第一個寫著第一夫人吳淑珍用國務機要費買兩支鑽戒
這樣寫法不好啦
會給人民誤導是用國務機要費的錢去買~但是事實的真相應該有可能是扁嫂用自己的錢買的鑽戒還有另一個可能是扁嫂用國務機要費買鑽戒給外賓.

至於第一夫人所擁有鑽戒要不要報稅??
我是有個疑問
她又不是公務人員,為何要報稅?


左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
一、總統、副總統。
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
三、政務官。
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
五、簡任第十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各級政府機關首長;公營事業機構相當簡任第十職等以上首長及一級主管。
六、公立各級學校校長。
七、少將編階以上軍事單位首長。
八、依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
九、縣(市)級以上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
十、法官、檢察官。
十一、警政、司法調查、稅務、關務、地政、主計、營建、都計、證管、採購之縣(市)級以上政府主管人員,及其他職務性質特殊經主管院會同考試院核定有申報財產必要之人員。
willionhu 發表於 2006-11-10 11:14
原帖由 strawbjam 於 2006-11-10 11:04 發表
詳看那一篇報導的內容就誤導人民好幾個地方

第一個寫著第一夫人吳淑珍用國務機要費買兩支鑽戒
這樣寫法不好啦
會給人民誤導是用國務機要費的錢去買~但是事實的真相應該有可能是扁嫂用自己的錢買的鑽戒還有 ...


陳水扁親口承認說他用國務機要費買珠寶餽贈給吳淑珍了
那是你在誤導還是報導在誤導就很明顯了

還有,我倒是很想知道有哪對夫妻財產會分開來各自算各自的?
而且照你這種論調,以後公務員要貪汙,就另一半去收,掛在他名下不就不是貪污了?你以為每個人都跟你一樣X啊
axu 發表於 2006-11-10 11:17
原帖由 strawbjam 於 2006-11-10 11:04 發表
至於第一夫人所擁有鑽戒要不要報稅??
我是有個疑問
她又不是公務人員,為何要報稅?


李登輝的夫人
連戰的夫人
都有財產申報的
淘氣焦糖貓 發表於 2006-11-10 11:26
原帖由 willionhu 於 2006-11-10 11:14 發表


陳水扁親口承認說他用國務機要費買珠寶餽贈給吳淑珍了
那是你在誤導還是報導在誤導就很明顯了

還有,我倒是很想知道有哪對夫妻財產會分開來各自算各自的?
而且照你這種論調,以後公務員要貪汙,就另一 ...


但是總統也有說絕沒有放入私人口袋
那就代表是用自己的錢買的
不是國務機要費的錢買的
只是發票拿去湊合核銷秘密外交
重點在於錢沒有進入私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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