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貼四張發票 余文你忙到不能貼 不曉得你平常在忙什麼?

 關閉
nnibungen 2006-11-16 18:54:0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8 3606
【2006/11/16 15:58 報導 】     中國廣播公司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員余文,聲稱因為小面額發票太瑣碎,所以蒐集大面額發票來報銷,而且事後找出3754張發票來證明自己沒說謊。不過綠營立委高度懷疑他的說辭,認為從92年到95年,余文一共上班882天,每天平均粘貼四張發票,會讓他忙不過來嗎?(藍孝威報導)
余文以收集來的大額發票來代替小額發票,結果被檢方列為犯罪嫌疑人,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內情並不單純,質疑余文的做法不合邏輯:「余文,你每天只需要貼四張發票,會忙到沒有時間處理嗎?請問,一個常任文官會為了每天要貼四張發票,拿自己公務員的前途和退休金開玩笑嗎?這實在太匪夷所思、不合常理!」
立委管碧玲順便指導檢察官辦案方向:「台北市府所提供既有發票的犒賞是否為真?假發票如何取得?金錢流向到哪裡去?檢察官應該作為偵辦主軸。」
綠營立委呼籲檢察官侯寬仁,不要被三千多張的發票給羈絆住,否則查到北高市長選完,都還沒有結果。  


余文你好忙阿  不如你的位子給我做 薪水給我領   我幫你貼四張發票吧

已有(28)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6 19:59
如果秘書室只用貼發票  
不用接那近百通電話及滿桌堆到爆的相關資料  
雜支報表  處理行政公文

我就跟你一起去做秘書    好不好?:tongue: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6-11-16 20:00 編輯 ]
fdf0601 發表於 2006-11-16 20:25
如果秘書室只接那近百通電話及滿桌堆到爆的相關資料
雜支報表  處理行政公文

就可以不用貼發票
妳就跟他一起去被抓去關    好不好:tongue:

會犯法的事跟一般雜務那個比較嚴重
正常一點的人都會很清楚
因為雜務多所以去犯法
這種員工還真正常阿
伍告用 發表於 2006-11-16 20:33
原帖由 leons103 於 2006-11-16 11:59 發表
如果秘書室只用貼發票  
不用接那近百通電話及滿桌堆到爆的相關資料  
雜支報表  處理行政公文

我就跟你一起去做秘書    好不好?:tongue:


大大

我覺得你這樣的回答太過牽強

我想粘貼發票絶對是你所指出的雜支報表,虎理行政公文的一部份

並且,一個月之內處理幾十張發票並不會佔用太多時間

你想了解的話我可以幫你算一下粘幾十張發票會佔用多少時間,總共佔用每個月公務上班時間的百分比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6 20:43
原帖由 伍告用 於 2006-11-16 20:33 發表
大大
我覺得你這樣的回答太過牽強
我想粘貼發票絶對是你所指出的雜支報表,虎理行政公文的一部份
並且,一個月之內處理幾十張發票並不會佔用太多時間
你想了解的話我可以幫你算一下粘幾十張 ...

不是我回答的太過牽強   而是綠營立委  牽拖的太過牽強
如果只把貼發票當成重點工作   其他工作量都可以無視的話    那他就可以專心每天黏發票了
貼發票只需要用膠水嗎?  發票的金額誰入帳誰處理?  :sleep: 來源交代要不要具細靡遺的寫在資料裡?
經由秘書室的概略估算做成明細報表           再呈交到會計室再算一次
正如同我不知道他的工作量   但是綠營立委又何以知道他的工作量?   不是嗎?

用自己的立點來看待所有人應該怎樣做   :shutup2: 不就是每天開記者會的那些人的狹隘眼光?
原帖由 fdf0601 於 2006-11-16 20:25 發表
如果秘書室只接那近百通電話及滿桌堆到爆的相關資料
雜支報表  處理行政公文
就可以不用貼發票    妳就跟他一起去被抓去關    好不好:tongue:

會犯法的事跟一般雜務那個比較嚴重
正常一點的人都會很清 ...

麻煩搞清楚歐   所有的重點在於發票有否實報實銷 (這點還要等侯寬仁的認定,不是綠營怎說了就怎算)
我從沒說過他這樣就符合一般報帳程序
你沒看過我之前的其他發言吧   我說他這樣違反了行政程序     該負的刑責還是要罰

但有無貪污 則是以入私人口袋來斷定 這點則等檢察官判定歐
但是綠營的發言~則是已認定這樣為貪污   

我倒想請問   他們這樣的認定是不是拿懶趴比雞腿?:tongue: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6-11-16 20:56 編輯 ]
fdf0601 發表於 2006-11-16 20:58
麻煩搞清楚歐   所有的重點在於發票有否實報實銷   
我從沒說過他這樣就符合一般報帳程序
你沒看過我之前的其他發言吧 我綠營的發言說他這樣違反了行政程序   該負的刑責還是要罰

但有無貪污 則是以入私人口袋來斷定 這點則等檢察官判定歐
但是綠營的發言~則是已認定這樣為貪污   我倒想請問   他們這樣的認定是不是拿懶趴比雞腿?
...............................................
綠營的發言跟當初邱毅質疑阿扁的有啥不一樣?
邱毅這樣指控阿扁貪污可以綠營的指控馬英九就不行???
誰管余文貪污阿?綠營質疑的是他是頂罪的人頭
有沒有貪污交給侯寬仁我沒話說
不過妳是以他說的理由來評論
工作量大所以造假犯法弄發票
合乎邏輯嗎?
今天阿扁會計跳出來這樣說
妳會信嗎?

別硬凹了啦....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6 21:15
原帖由 fdf0601 於 2006-11-16 20:58 發表
綠營的發言跟當初邱毅質疑阿扁的有啥不一樣?
邱毅這樣指控阿扁貪污可以綠營的指控馬英九就不行???
誰管余文貪污阿?綠營質疑的是他是頂罪的人頭
有沒有貪污交給侯寬仁我沒話說
不過妳是以他說的理由來評論
工作量大所以造假犯法弄發票
合乎邏輯嗎?
今天阿扁會計跳出來這樣說
妳會信嗎?
別硬凹了啦....

有沒有一樣?  當然不一樣  
但我站在一個你所謂他的立場   來說他這樣犯了行政罰則   這對你而言叫硬ㄠ?
那我若直接說他是人頭   你就認為不是硬凹了?就如同你聽了管小姐的言論.........來強烈質疑.........一樣的意思   

本來大聲公立場就不會要求全部人都客觀       如果客觀   也不會用綠委的發言來當引言了

一個入私帳變成尾戒跟毛皮   .....
一個還在等候侯寬仁檢視  就已經先被綠委定罪為貪污跟人頭   恩   一樣嗎?  

原來手法一樣耶    真是的 邱毅 幹啥頃囊相授呢?:tongue: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6-11-16 21:17 編輯 ]
p19891215 發表於 2006-11-16 21:39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是否只有余文一個人?樓上把他講的很忙,那其餘的人在幹嘛?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6 21:46
原帖由 p19891215 於 2006-11-16 21:39 發表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是否只有余文一個人?樓上把他講的很忙,那其餘的人在幹嘛?

誰知道其他人在幹嘛?
反正我站在誰的立場說   都無所謂
反正不合意  就說我在硬凹   連檢察官都還沒把余文約談到詳盡完整
要聽綠營的話~把他當人頭看 ~我也米辦法阿   :tongue:  反正誰都不知道市政府裡面的人在做啥  

你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立委也不知道


[ 本帖最後由 leons103 於 2006-11-16 21:47 編輯 ]
小小文子 發表於 2006-11-16 22:19
人家室長辨公室可是很忙的耶
余文一天要幫馬小九凖備三張發票來核銷
可能因為三張的數量太多了來不及給清廉的馬市長看
所以才會讓下屬便宜行事的嘛
大家何必這樣子罵呢
不過是一個月十七萬進了馬市長的口袋而已
又不是什麼大錢,幹麼要貪呢
123下一頁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