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10/30 晚上6點多在板橋文化路靠近新埔捷運站附近 .本人在本店消費.卻遇到最差的服務態度.服務生送一盤鮪魚四片式在面前不小心掉在地上.原本以為他會處理好.沒想到卻將生魚片拿到水龍頭用自來水清洗乾淨後將水份甩乾..放入乾淨的盤子再將原本的蘿蔔絲移到盤子上端上來...原本我不相信知名服務好的企業會這樣做.這一切是我身邊的人親眼目賭.本人後來將端上來的食物看了一下.的確是看到鮪魚片含多於水份流至盤面.根本不像是剛切下來的情況..事後請店長處理此事.店長本人萬分抱歉.更願意免費請我們這一頓晚餐..但本人既然吃了就會付錢.店長一直推辭本人的付款.還是請別的服務生代為轉交給店長.謝謝店長好意..對於那位服務生的服務熱忱..真的替你們感到悲哀..因為一個人的態度損害了貴公司的商譽.(本人希望貴公司能改進並維護商譽)
以上是我寫給總公司的信...
後來自稱是來自天母地區的女經理級打來.說對不起.直說是對員工教育不夠...但我希望店員能得到教訓..畢竟企業的爭鮮已經被店員狠狠拋在腦後....
勸告以後吃爭鮮若遇到上情況.自己珍重
Kellie:我想第一店員處理危機反應不佳,作食物的最重要的是衛生,也希望這次的教訓可以讓該店清楚,這樣是不對的!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6-11-23 20:4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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