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pplelai002 於 2006-11-30 13:30 發表
我剛剛再細看了一下 EAD卡
我開始懷疑那是假資料
因為照片的角度不對
美國規定照片一定要拍 45度的
旦那章陳致中的照片是正面..
很奇怪
這有個EAD卡網路連結
http://www.mag-anak-pho ...
那個邱大利委的報料我永不再相信了...我相信Applelai002也被誤導了...我本身也是在美國唸書,畢業後向USCIS申請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又稱OPT的一年工作實習...我也有一張OPT的工作卡...重點是我拿出的的卡跟陳致中的一模一樣..卡的右側有個小的正方型..上面寫fingerprint not available. 開版大所貼的第一張EDA跟我的有些差別..更別說是陳致中的...
第一...她所申辦的單位是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INS)這個單位早在二00三年就換名稱為USCIS(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新的卡的單位早已不是INS...
第二...請各位大大注意卡上有個Category分類..我上網查了一下"http://www.immihelp.com/immigration/employment-authorization-document.html"卡有分成八大類..裏頭又有許多小的分類...我的Category 是C031...而開版大所貼範例的Category是A09,所有外國學生F1的OPT是C031,而A09則是K3的美國公民的非移民配偶,所以二張卡已由不同單位發出,且類別性質不同,,何來造假..如是我的卡也是假的嗎?可笑
第三...在卡的Terms and Conditions上會註明持卡人是學生,身份是OPT..有此卡皆可上班..並且報税...
聰明的台灣人不要再被政客騙的團團轉..若跟著腦殘的人起舞,那不是顯示各位的水準嗎..所有的真理需要有資料來證明..不是口說了就算
我只希望大家走出非理性的鬥爭..就讓證據說話吧!
我只是出來讓大家了解..不是受了一些喪心病狂的某利委的當..至少我已經知道他報的料都是垃圾..一點根據都没有,,也只會打嘴砲而已,看在我們眼裏,真是台灣的羞恥,一味的用愚民政策在左右台灣人民..你把台灣人都當傻子嗎?
美國是個法治的國家...一切皆依法行事..不是只有特權就可以胡做非為...大家醒醒吧
[ 本帖最後由 arrowhead 於 2006-12-1 03:2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