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王建民更上一層樓

高雄男子漢 發表於 2007-1-1 20:44:4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727
大聯盟球員薪資迭創新高與行之有年的自由球員(FA)制度有關。依規定,球員合約到期即恢復自由身分,任何球隊都可進行交涉,再配合經紀人的推波助瀾,不難爭取到較高的待遇。但自由市場上也有「流年」因素存在,大魚多的年頭球團選擇也多,球員談判籌碼相對受限;今年卻因大魚不多,球團搶人殺紅了眼,使「成交價」似乎有些脫序。

看看剛出爐的7位千萬元級投手,上一季僅有齊托、馬道斯和李利至少拿下15勝,自責分率低於4者也只有齊托和史密特,相對來看,齊托創下大聯盟投手合約紀錄應是勢所必然,馬道斯和派提特則是牌子老、口碑好,又是資深強投,球團基於策略性考量,採取簽1年附帶第2年優先續約方式,獲得高薪也不為過。

皇家隊以5年5500萬挖來生涯戰績55勝44敗的密許,就不免令人有「飢不擇食」之感。密許固然得利於發跡較早,未滿28歲就恢復自由身,而皇家是否會變成「冤大頭」,則有待時間驗證。

松大輔投身大聯盟的衝擊,迫使各隊猛砸銀彈延攬強投,應是讓選擇不多的FA市場更加「失序」的另一原因。紅襪領隊路奇諾當年曾率先替洋基冠上「邪惡帝國」之名,而紅襪高價爭取松吹皺春水,導致各隊爭相飆價搶人,似乎大家都急著在比較誰才更加邪惡。

回頭來看王建民去年的19勝戰績,卻只領基本薪資,這當然是資歷的問題,「二年級生」自然不能和自由球員相比。依大聯盟勞資集體協議,年資滿6年始能取得自由球員身分;已滿3年者,可申請薪資仲裁,勞資雙方各自出價,交由仲裁委員會討論後進行裁決。建仔離自由球員還有4年,想依薪資仲裁調薪,起碼得打完2007球季。

除非洋基肯定他的實力,看好其未來發展及潛質,或許提前換約也不無可能,當年的吉特和今年將回鍋洋基的派提特,就是在提前換約之下獲得年薪超過千萬的鉅額新約。

假設以建仔06年的成績申請仲裁,合理年薪應為多少?依照他例賽19勝6敗,自責分率3.63的表現,再以上季例賽16勝以上、自責分率4以下的條件做門檻,除了建仔,大聯盟共有9人符合條件,而這些投手在2006年的平均年薪,接近639萬美元,其中又以勇士老將史莫茲的1100萬最高,王建民擺在這份名單上,怎麼看都是物超所值。

此外,如果我們取30歲以下的投手做比較,再扣除拿過賽揚獎「加分」的桑塔納和齊托,則韋藍德、哈倫、韋柏及贊伯拉諾等4人的平均年薪是308萬,這個數字,或許才是建仔合理身價的「最低標」吧?

已有(1)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宗痛歹林 發表於 2007-1-2 12:39
希望新的球季

王建民可以越投越好囉

這樣子累積自己的價值

朝向美國職棒最偉大的球員邁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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