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nengmin 於 2007-1-23 14:15 發表
痾.....如果大大有仔細看新聞的話..
專櫃那邊有按照投訴書上面的聯絡電話
跟這位大學生連絡過喔
而這位投訴人也承認自己是大學生..
我想一個專櫃沒必要冒著被告毀損名譽來亂爆料吧~
其實~~~~~~~這只是一種"行銷手法"
在行銷的角度來看 這是一種話題行銷
也就是說以話題來利用媒體宣傳的手法
這樣的手法 是最便宜的手法
雖然對於目標市場比較沒有介紹力
但是對於公司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幫助
這是一種惡劣的手法
他不用付錢就可以達到他要的目的
但他葬送的是台灣大學生的名譽
他隨便叫一個白痴留個電話
讓腦殘記者去打 去確認
然後呢??
又搞不好是公司委請那個"大學生"來演戲的
這樣一個要錢 一個要名 兩相得利
犧牲的只是"大學生"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