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身份被盜用,被拿去投資,該怎麼辦?

c711103 發表於 2007-1-24 02:17:0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 2117
小弟最近碰到了點麻煩事。昨日收到家母的通知,說明市公所告知其低收入戶的資格有問題,原因為小弟名下有一筆700000元的投資於屏東市某家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小弟家住台北地區,目前於台中地區半工半讀。)但小弟並無任何投資,更無任何資金可以投資。小弟都已經欠房東兩個月房租了,怎麼可能會有錢投資。確定此應為小弟身份被盜用,遭人冒用。之後小弟努力尋求協助,詢問過市公所、北中南各區國稅局、台北縣與屏東縣稅捐稽徵處、經濟部、經濟部中區辦公室,但皆為踢皮球似的,把問題推來推去。最後小弟透過市公所給的些微資料與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所查詢到的該公司相關資料,先到警局報案。跑了兩次警局,因為警察似乎都不太想受理,最後警察依對方偽造文書一事受理偵辦,並告知小弟偵察的時間會很久,只能幫忙小弟刑事的部分,權益相關與辦理低收入戶一事之處理只能另尋他法。所以小弟現在不曉得該怎麼做才好?想請問各位有認識的律師朋友或者懂法律的朋友能幫忙小弟或者做諮詢嗎?不好意思!打擾各位了!謝謝各位!
Kellie:真是辛苦你了,小K會幫忙你找相關資料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1-24 10: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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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228234 發表於 2007-1-24 04:53
刑事警察局偵九(電腦犯罪)隊網路110報案系統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問問看唄!
Kellie 發表於 2007-1-24 11:26
小K的想法是先去報案被冒用,
並且到戶政事務所重辦新身分證,
拿報案證明單給戶政事務所看
還有記得到聯合徵信中心通報被冒用
還有國稅局有免費的法律詢問平台

不然就請你去找立委的助理
請他幫忙我想這樣效果都會比較
快喔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1-24 11:34 編輯 ]
jeffly0506 發表於 2007-1-24 14:45
既然被盜用了,當然是去報警丫:sleep:
Kellie:發帖者有報案了啦!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1-25 14:27 編輯 ]
c711103 發表於 2007-1-25 01:37
TO jeffly0506 大大,
小弟早已經報警囉。謝謝你。

TO p2228234 大大,
小弟報警後,應該就不用在這網路上填寫資料了吧,因為上面有寫不算提報,何況小弟已經報警了。感謝你。

TO Kellie 大大,
非常感謝您,您不但身為論壇版主,要負責處理論壇上的事物外,還幫小弟找了這麼多資料,真的很感謝您。

小弟有跟公司主管尋求協助,24號晚上有得到公司專屬律師的咨詢幫助。公司的律師說明的跟大大說的一樣,報警後尋求立委或者民代關說,要求警方加快辦案速度,是最快的方式。至於權益受損及申請低收入戶一事,就必須要有法院判決後相關的報告或者證明,才有辦法進一步處理,因為市公所或者國稅局等單位並不會幫忙調查相關問題,他們只會看判決書或者證明文件上面的文字。小弟會再找看看有無其他方式處理,謝謝各位大大的關心與協助。真的非常感謝。
Kellie:賣安捏共!小K說過生活版有人情味的,我跟你一樣也是會員之一呀!大家互相幫忙互相打打氣,沒辦法我們是普通老百姓,如果小KK勢力很大,小K會幫你的..希望你不要氣餒,公務員就是這樣照規矩..可是卻沒替你想,你是受害者,不然還有一個辦法,去跟蘋果日報投書,這樣效果也很快,請記者不要幫你露臉..這樣速度也快,請考慮一下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1-25 14:26 編輯 ]
c711103 發表於 2007-1-25 01:41
忘了補充,
小弟並沒有錢可以請律師,不然請律師幫忙的效率會高很多,也會快很多。因為沒有錢,所以小弟只能從其他方面著手。
Kellie:不要氣餒,其實是盜用你的人不對,可是卻要你那麼傷神,到處奔跑..希望你的事情可以早日解決,加油喔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1-25 14:17 編輯 ]
為愛而生 發表於 2007-2-1 12:01
其實有時候感覺報警沒有用= =~!!有些警察都很懶散說沒關西等有事情在到案說明= =
聽到真是他X的,感覺人民繳錢給你在幹麻?在說明我看怎說都說不清楚囉!!
i90054 發表於 2007-2-6 12:00
小弟建議,請直接以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告訴
不過應該是去那家公司登記的地方去告訴..地檢署也有管轄的問題
如果到哪裡不知道怎辦,有訴訟服務處可以詢問
另外您得先確定您自己是不是真得沒有投資,還是您家人把您的資料拿出去
否則會被當作共犯
下面是網路找到的告訴狀範例

http://tw.myblog.yahoo.com/lawre ... =1348&next=1340

至於經濟部或是社會局
他們只是照章辦事
因為經濟部只看書面文件讓公司設立登記及變更負責人
社會局只看你有沒有資力...
他們可能也愛莫能助,不過可以打電話去問一問經濟部商業司,這種事情怎麼辦
以上

另提供相似例子的網路資料
『臺東縣政府社會局於日前接獲民眾反應,指稱因身分證遺失,遭使用冒領樂透彩獎金,致其存款本金超出標準,不符合申請低收入戶資格,而請求內政部長協助之情事。
針對上述內政部電話通知,為確保縣民之福利與相對之權益,縣府社會局呼籲縣內申請低收入戶之民眾,有身分證被冒用之情事,致未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應提出於被冒用時,向戶政機關申報遺失,所取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再據以向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複低收入戶資格,縣府並立即發函各鄉鎮市公所知悉妥善協助申覆事項。』
Kellie:謝謝你的解說:shutup2: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2-7 09:26 編輯 ]
c711103 發表於 2007-2-8 01:08
感謝i90054大大這麼詳細的說明以及資料,
也感謝Kellie大大到現在還是這麼幫忙我,
真的很感謝兩位。
小弟會好好參考研究,
再找尋最好的方式去處理,
真的真的非常的謝謝。
Kellie:小K說過生活版很有人情味的:heart: ,希望快過年了,可以給你轉轉運,要加油嘿!


[ 本帖最後由 Kellie 於 2007-2-8 13: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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