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對強姦犯一定要給它最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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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aa55 2007-2-8 19:29:59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 3638
oscon225 發表於 2007-2-8 23:39
強姦犯大多是精神上有缺陷 跟生理沒有多大的關係 就算是閹掉還是會作姦犯科
arthur 發表於 2007-2-9 09:15
哈哈!我看把所有強姦犯給奄掉好了啦~
這樣就不能強姦暸唷~
嘿嘿當笑話看吧~重點是台灣的法律還是注重人權~
但有誰會真的注重被害著呢?
DKNYling 發表於 2007-2-9 09:24
我也贊成用重刑!!
不過變性這招就免的吧!!
樓上大大說的!!
化學去勢的方式應該不錯!!
讓他沒性欲!再加以刑期或是心理輔導!
但改正不成的話!一定要關的!!
君不見!性侵害有時不單只因性慾!而是性變態囉!!
台灣大頭 發表於 2007-2-9 10:18
這叫沒收犯罪工具
沒了犯罪工具就做不了壞事了
ujkmj 發表於 2007-2-9 11:37
只要判刑確定不得再上訴情況下,先來個古代的鞭刑,再加上新加坡的棍刑
打完在傷口上上辣油,最後再送監獄才比較實際。
jo6cl4 發表於 2007-2-9 13:30
原帖由 violencetiger 於 2007-2-9 04:38 發表
乾脆手腳都剁掉,
外加去勢,殖入晶片,
這樣就不用擔心了,
我好像很殘忍...
雖然說對禽獸不用講人道~


如果真的可以手腳剁掉
後面去勢、晶片應該可以省下來了吧
freeze882169 發表於 2007-2-9 14:01

回復 #15 ujkmj 的帖子

說的好啊
我認為法律要加兩條
強姦者,處予宮型
性騷擾者,男者,阿魯巴50下,女者,打屁股50下
coolla 發表於 2007-2-9 15:17
反正我覺得台灣的刑罰要對這些傷害別人的犯人判重一點
不只是強姦泛
什麼飆車族砍人阿
討債公司追債打人啦
詐騙集團等等的
全部都砍掉手好了
做人做的這麼犯濺真的是夠了:sunglass: :telloff:
blue_dragon 發表於 2007-2-9 15:36
大大你想太多了,根本不用那麼費工夫。
把他和那些性慾滿腦的幫派份子關在一起,準被雞姦的啦....
電影不是都這樣演?
rmkp 發表於 2007-2-9 17:02
"化學去勢"應該會讓他變成無敵變態狂吧

電影的牢獄裡面很像都很瞧不起強暴犯
會被抓去雞姦
不知道現實是不是也這樣~@@

電影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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