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採訪權 「再怕也要挺身」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6-17 06:00:1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6 3194
110811 發表於 2011-6-18 01:16
[捍衛新聞自由]講得很好聽
這樣就可以把別人的私生活都挖出來嗎?
如果有人出錢24H盯狗仔
連她上幾次小號.大號都記錄PO在網路
狗仔不知道是否會像陳幸妤那樣當街開罵?
藤和エリオ 發表於 2011-6-18 08:04
回覆 10# 孤騎

人不要臉,臉皮無限大
rufh1234 發表於 2011-6-18 10:22
所以說任何一個人只要成立一個網站
然後說他是某某新聞站記者…他就可以任意到捷運站尾隨女子回家
然後一路用攝影機拍攝,然後還不能用公權力阻止該名記者…
以後偷拍的人都說他是記者不就好了
小偷要偷竊之前,到你家拿台相機拍,警察來關切也說他是記者
等晚上他身份再變小偷…

簡直是把自由權當家裡廚房,蒸炒煮炸由他玩
Nic5413 發表於 2011-6-18 20:12
笑死人
侵犯他人隱私權也可稱新聞自由...
台灣就是太過講人權談自由~現在社會才會這麼亂
cd4149 發表於 2011-6-19 03:28
公眾人物嗎......
焦點不應在此
我不太熟法律,但我想不論是憲法還是現行的法律中

應該都沒有剝奪所謂"公眾"人物的隱私權,而且除非

被判定為有罪,理論上也不應有除公權力以外的其它

力量可以去侵犯"任何人"的隱私,現今所謂"公眾"人物

的隱私被削弱甚至默視雖然說是社會大眾普遍的認知,

但是若真的從法律的層面來看是站不住腳的,必竟我記

得世界上每個民主國家的憲法中都有這一條"憲法之前人人平等"

而且這條目的優先順序應該是很靠前的,所以非公權力

以外的力量例如:記者的採訪權  是不應該去侵犯到個人

隱私權的,那怕他是"公眾"人物。
cafesoon 發表於 2011-6-19 23:57
不知現在的記者們有沒有一點對「自由」的概念??????
what is free????
你們有的~~是「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採訪自由」應是引用上述法條而演生的自由~~~
但在二十三條說的粉法楚~~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而你們的採訪行為~~已經妨礙他人自由~~~
so~~~有法律限制之~~那就是演生的「妨害自由」~~
所以~~狗仔們~~
我知道你們粉辛苦~~也粉盡責~~
但是~~!!為了他人的自由~~拜託~~!!別在灑狗血了~~!!!
這樣的新聞~~真的一點也不好看~~!!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6-26 11:32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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