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都更案 「卡民」PO文反駁「都市計劃生」觀點 你贊同誰?

Yoshiya 2012-3-30 17:22: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3 25019
alex_wen1 發表於 2012-3-30 22:49
憑什麼強拆人民的房子,這是什麼樣的政府-----------建商開的政府嗎
BENJAMIN 發表於 2012-3-30 22:51
我只覺得很奇怪!如果這是我家,我的地,我不同意拆除我不同意都更礙到誰阿!其他戶要拆那應該是你家自己的事吧!我就不答應要拆了就算我要50億也合理!用意就是讓你知難而退這可以吧!那哪天我要打你!反正其他人都同意我打你!那我就可以合理的打你囉!感覺法律都是在幫助壞的那方!誰會那麼有空去專研法律阿!不懂的就該死喔!反正這件事錯的人(天在看)我希望你下半輩子永遠抬不起頭來(哪邊抬不起來自己想)還有之後這邊房子蓋好之後!希望這些同意拆除的到時住進新房子後!不要又在那抱怨建商騙人喔!還以為真得到便宜勒!!!!!
dukerwin 發表於 2012-3-30 23:01
先來看張地籍圖

王家地籍圖

王家地籍圖


王家是801和803
其它包括802、804都是「參加都更」的土地
換句話說,所謂王家有獨立建築線根本是扯蛋
還是803打算坐熱氣球進出?

再鞭一個反對方常用的:無良建商根本沒通知王家(把信件寄到別處)
我是很難理解建商為什麼要做這種砸自己的腳的事啦
反正法院是不信了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訴字2467號

3.而查,參加人於97年1月4日舉行公聽會前,已按原告等之住居所寄發通知,其中原告丁○○部分,已由其同居該處之兄長王家駿收受該通知;另原告甲○○、乙○○、丙○○等兄弟三人均因招領逾期而退回......參加人於舉辦97年1月4日公聽會前,既已按原告等之住居所依掛號郵件寄發上開公聽會舉行期日、地點通知,即已發生送達之效力。
況原告丁○○已收受該通知;另原告甲○○、乙○○、丙○○等三人則均因可歸責於渠等自己之事由致招領逾期退回,而原告丁○○與原告甲○○、乙○○、丙○○等三人不僅為鄰居,亦為堂兄弟之親屬關係,渠等四人因不願上開房地併入本件都市更新案而一同向被告陳情及共同提起本件訴訟,則在原告丁○○已收受上開公聽會舉行通知之情形下,原告甲○○、乙○○、丙○○等三人仍稱對上開公聽會毫無所悉,致無從表示反對意見云云,顯悖於一般生活經驗法則;更不論原告甲○○等三人等於訴願及起訴狀所陳報之住所,亦為參加人前揭送達同地址「住臺北市○○區○○里○街○巷14號」,渠等均有收受通知並到庭陳述(見本院卷第126-128頁),參加人質疑渠等係故意不收受通知文書,並非子虛。

=====

1.四人當中有一人已經完全送達,其他三個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問題而無法送達,
 不是建商不寄,不能歸咎於建商(參加者)。
2.四個人不但是親戚還是隔壁鄰居,這麼大的事件會不知道才有問題。
3.你們王家卯起來喊收不到,那我法院的文書你們怎麼收得到?

這東西就像訴訟時效一樣(例:民事賠償訴訟多為兩年,與人身有關的一年)
超過了,再卯起來說:「我不知道有期限!!」
喊一千遍,法官還是不會鳥你的

旁邊的郭元益大樓,打從一開始就跳出來聲明不參加,就修改計劃了
王老先生這兩塊地,都已經走完程序才在搞民粹…被稱作釘子戶是剛好而已
a1111361 發表於 2012-3-30 23:06
我比較好奇的是 那整棟都是王家的?
如果是的話 我是王家我當然也不願意
都更後分配房子 從原本的一棟 被壓縮成只有幾間
住習慣透天的 即使只是1.2樓而已 哪可能習慣公寓式呢!
今天如果是大家的利益被壓縮 誰願意呢!
如果是建立在一個願買一個願賣
那自然沒問題
不過現在是被套上了法律來強買強賣
爽到了建商而已


以我們附近的住房重建分配 一樣出現問題
一樓和頂樓的不願意配合
因為一樓不可能再分到一樓
頂樓的 當然也不可能分到頂樓
如果是你 別人要用住家和你換出租給別人的店面 你願意嘛?
qqfly 發表於 2012-3-30 23:09
都不贊同  只要大家好就好
A1150 發表於 2012-3-30 23:15
這事情,應該要去找立委吧...都更法誰定的?難道會是台北市市長?還是去拆除的人員?
都不是吧!!是你我選出來的立委...任何法律要通過最後經手的一定是立委,
國民兩黨的立委難道還要繼續神隱嗎?知道法律有問題就要馬上推動修法啊!!
不然我們選你們出來幹麼的?每天就在立法院發呆流口水?
3名立委連署就可以提釋憲,讓大法官去審查都更法到底有沒有違憲,
台北市政府也只是遵守行政法院的判決作代行政處置,難道要那些公務員什麼事情都不做?
這樣又變成瀆職...
這也告訴我們自己該去爭取的權利就該盡力去爭取!!千萬不要擺在那邊就會有人幫自己
akata 發表於 2012-3-30 23:32
ireadercn 發表於 2012-3-30 17:50
强差就是强盗.........................

最喜歡台北好好拆的kuso
真是傳神傳意傳情
該把它貼到台北市政府大門口
sandtu 發表於 2012-3-30 23:39
郝龍斌老是搞這種飛機......
davidberger 發表於 2012-3-30 23:52
他真的是腦袋有問題,看他蓋的那個空中腳踏車道就知道了
jamesshin 發表於 2012-3-31 00:05
這件事看了半天,雙方真的都很難搞,政府在中間應該居中協調,但令我好奇是房子可以賣那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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