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就算給他上面那些刑罰那又如何?
還是有人不怕死,
還是有人會想做,
還是有人會鑽法律漏洞,
還是有人就是那麼變態腦殘...等等
而且這些刑罰,就算有用,也是針對一部分的人,
有些變態腦殘的人他們的想法,如果你摸的透透透,那你也是那種人了= =
況且,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也要想清楚,警察有辦法每一次案件就馬上抓到人嗎?
一定都會有讓他們再犯的時間的...(況且有些人就是那麼變態腦殘,
寧願先強暴幾個女人,再死也好...先樂後苦,因為他自己本來就想死了...)
討論這些根本沒用,靠那些不如靠自己,
不如先討論,
如何對抗或是避免這種人?(讓每個人都能自己保護自己)
如何不產生治安死角?政府該如何讓治安變好?
如何讓每個人都有責任感,正義感,危機感,
而不是大家都只是自己關心自己而已?(至少可以幫助受害者)
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該如何幫助那些受害者?
如何讓社會不再對受害者第二次傷害? 等等...
討論這些事,有些人都被強暴了,你還討論加害者的刑罰,
那根本就沒用,已經被傷害了,你們覺得他就算死掉或是被處罰了,
受害者他們的心靈會因此而恢復嗎?就算有,也是一點點而已。
說真的,立委她們這樣大打廣告,就只是炒新聞爭知名度而已...
真的會有心的,真得少之又少,信不信,過不久,大家就會忘掉性侵害這件事了...
要真的想到這樣問題的,是不會說這些表面話的,因為那只是治標不治本...
因為那些有這些刑極的國家,真的性侵犯變少了嗎? !(就算變少,仍然還是有吧?)
但是...如果真要治本的確是不太可能,因為有人的世界裡,就會有這樣的人,只能去避免對抗這樣的人,來保護自己而已...
[ 本帖最後由 玲ㄦ妹妹 於 2007-3-22 13:48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