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父踩屍喊爽 死刑改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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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am23 2007-4-16 13:00:17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 5218
superman1 發表於 2007-4-16 21:33
我還是堅持我的立場
死刑不可廢
如此才能扼止嚴重慣犯所氾的重大罪型
那些號稱重視人權的人 不要當假聖人
當受害人是你時
表面上你會選擇原諒
但私底下呢[別再自命清高]
誰無血無肉 難道社會就要因此而浪費更多的成本
就會更安定嗎
告訴你 如此只會搞的人心惶惶
wayyoung 發表於 2007-4-16 21:52
舉例來說
過失致死最重也是死刑!
殺人罪最重也是死刑!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還是死刑!
本案中這樣子的情形都判不了死刑!
那普通殺人罪就不應該有死刑的判決!
過失致死罪就更不應該有死刑出現!!
既然如此還要死刑幹麻!!!
不如把死刑廢除!!!
然後有理想有抱負想投入司法嚴逞罪惡的人通通都去當人魔~
把有同情心的法官~悲天憫人的人權團體都殺光光~
大不了是關而已~還有免錢的飯可以吃!
歡迎失業人口一同加入~
千手千里眼 發表於 2007-4-16 22:18
他的孩子目睹這幕..不敢想像這孩子的心理會不會變

在法官面前這樣的態度.好像他沒錯一樣...
這樣的態度還無期徒刑
改日大選的時候又減刑..假釋那部就放一顆未爆彈出來嗎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了就是了啦是不是法官大人
風之靈動 發表於 2007-4-16 22:19
這種人判死型還算輕的了,應該要拿刀一片肉一片肉慢慢割他
dumbmotor 發表於 2007-4-17 02:46
這社會真的是越來越討人喜歡了!!! 這是我在另一篇的回帖.... 嘿嘿嘿, 朋友們,

當故事看一看就好, 真的想行動的....  再開個帖號召啊!!!!!!!!  不過... 不用找我啦, 太客氣了~~~


活不下去的人越來越多, 這時候來廢個死刑, 真是德政啊!!!  大家做伙來去搶銀行囉,

反正九死一生, 被抓了大不了判無期徒刑, 在牢裡還有免錢飯吃耶, 喔喔喔,

記不記得上次性侵的那研究生, 在法庭上哭倒, 就得到減刑, 加減試一下吧!!!  

且被關後, 討債的也討不到林盃的錢, 更爽的是, 每次到了大選, 總統心情爽, 就來個特赦,

不用多久, 林盃又是"機尾活零"啦!!!!!!!!!!!!!

不搶喔, 那就是十死不生了, 快啊, 撤死刑啦, 林盃"機司頭啊"都準備好了勒!!!!

快啦, 林盃要享受我的"人權"!!!!  更要享受你們存在銀行裡的錢啦!!!!!!!!   

安怎??  不爽喔, 那來牢裡扁我啊!!!! 哈, 所有的獄卒都是林盃的靠山啦, 帶槍的喔!!!!  嘻嘻嘻

且在監獄裡, 我要好好像那些"大A"好好學習, 順便找好人手, 以便一出獄就馬上再幹一票大的穩的,

總不能一直吃免錢飯吧, 一直吃我總會不好意思的!!!  男子漢就是要靠自己的雙手來餵飽自己,

你們說是不是啊!!!  謝謝啦!!!  我會好好ENJOY我的人權的!!!! 尤其那些人權團體的成員們,

我會去拜訪你們的女兒的, 教教他們做人的道理, 反正幹完後, 我一定會很後悔, 痛哭流涕,

痛改前非, 改信上帝, 多念彿經, 你們一定會原諒我的, 是不是???  對不起啊!!!!



以上........  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   絕對是巧合!!!!
IUT195 發表於 2007-4-17 02:59
死.....對他是一種解脫
對社會大眾的負責.....
就讓"牠"死吧~~
arthur 發表於 2007-4-17 03:43
這樣的行為就已經是要判死刑了!這種人到老都不會改變的~
而且新聞這樣大大的報導!判無期徒刑就讓人感覺殺人就不用償命了~
殺自己的父母親應該要判死刑!
LeO. 發表於 2007-4-17 03:48
這種人根本已經喪進天良了~

把自己親生父親當仇人一樣洩憤

法官還不給他死   shit....
coolla 發表於 2007-4-17 06:19
禽獸不如...:sunglass:
直接判他死刑就好了
這種垃圾留在世上幹嘛:telloff:
g121636034 發表於 2007-4-17 08:25
兇手該感謝
行政院
因為行政院把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
『唯一死刑』改為『相對死刑』: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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