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arylovejack 於 2007-5-2 13:55 發表
警察身不由己?
這句話我聽起來很悶
請問你是否看過警察執勤期間找店家打牌?
你是否看過飆車族從前面飆過 警察卻視而不見?
你是否看過警察寧可動用耗油的直昇機來抓公路超速?
雖然今天是開版自己有 ...
那你也滿奇怪的
因為有的警察執勤時打牌,看到飆車族視而不見,所以就不能抓違規囉,警察很摸魚自己都不能把時,所以就沒資格執法囉
那乾脆公投把警察這執業廢除好了,以後交通違規行為自負,比人多比拳頭硬判輸贏,小偷強盜自己抓去法院判刑,家中有女人,那就多生點男丁日夜護送.最好晚上每家每戶都排人輪流守夜,免得壞人來了都不知道
反正警察除了只會躲著抓闖紅燈惹民怨,所以廢掉不是省麻煩又省公帑,對大家都好不是嗎
註:還不能廢除時,先請立法委員把交通違規處罰條例給廢除掉,沒法律就不會有處罰了,哇哈哈哈............
[ 本帖最後由 米滋亞浪 於 2007-5-3 00:0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