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針對台灣,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中共在前年秘密簽署了備忘錄。此一備忘錄的相關施行細則在十一日曝光,其中明文規定,不論世衛邀請台灣專家開會,或世衛派遣技術人員赴台,都必須事先得到北京當局同意。
台北駐美代表吳釗燮在華府雙橡園與媒體茶敘時,出示了此一細則的影本。他表示,三月間,他準備到華府履新前,國安部門給了他此一重要文件,這份文件說明台灣受到的各種打壓。
這份文件共有六頁,末尾的日期是「二○○五年七月十二日」,開頭說明,「世衛幹事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長在二○○五年五月十四日簽署備忘錄」。第一部分規定,WHO的技術部門可邀請台灣專家,但必須「至少在活動開始五星期以前」通知世衛的聯絡點,並「提供一切必要之細節」,包括會議或活動之宗旨、邀訪理由、專家的聯絡方式等,還要說明受邀的台灣專家的服務機構、專長、地址,以及為什麼非邀不可。
聯絡點獲得上述資訊後,應與世衛秘書處、世衛法務部門諮商,加以評估,把結論送交中共在日內瓦的常設代表團,轉交北京的中共衛生部。衛生部在兩周內決定同意與否。如果同意,世衛技術部門才能向台灣的專家發出邀請函,同時「副本給中國代表團及聯絡點」。
細則規定,世衛與台灣受邀專家的信函來往,不得使用「中華民國」或「台灣」;如果擔心使用「中國台灣」會降低台灣專家的參與意願,不妨使用城市名稱。但活動期間,名牌和出席人員名單上,應使用「中國台灣」。同時,世衛秘書處應要求台灣專家在活動期間不得參與政治活動,否則秘書處不但可禁止其政治活動,並可中止其技術活動。
第二部分是關於世衛派人赴台,諸如考察衛生或疾病狀況、提供醫療及公共衛生支援等。各項規定與第一部分相似,同樣必須事先獲得中共衛生部同意。不同的是,如果是「在中國台灣發生急性嚴重的衛生事件,世衛秘書處透過中國代表團,與中國衛生部諮商後,可視需要派遣人員或專家前往中國台灣」。同時,聯絡點應隨時提供最新資訊給中共代表團,「最遲不超過八星期,聯絡點應與中國代表團磋商,以判定緊急情況是否持續」。
施行細節還有幾項明文規定,目的同樣是「嚴防台灣」。第一,各種技術會議,如果不能先行過濾參與者的身分,就不應舉行。第二,尤其要注意「非政府組織參與WHO的會議時,不能有台灣當局的代表在其中」。第三,各種會議的出席名單應事先查核,以避免出現未經適當程序邀請的台灣人士。最後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應以個案為原則,由聯絡點與中國代表團協商處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2/4/e8o5.html
痾...一時想不出什麼樣的論點來看待這件事 從熊貓、聖火到今天的這件新聞 我還真不知道所謂的善意 背後隱藏著是多大的內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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