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飆車族說人家是飆車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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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2007-5-14 23:55:18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2 3813
861 發表於 2007-5-15 09:21
原帖由 cimors 於 2007-5-15 09:08 發表
天啊!又是一個看一眼被幹掉的新聞了,我看以後出門都戴墨鏡算了,這樣就算看別人也不會有人知道你在看他了。


現在越來越多這樣的案子

上個禮拜在別間網站看到網友說

他的同事在回家路上遇到心情不爽的飆車族(那些飆車族在路上隨機找人砍啦)

他的同事被未成年的飆車族砍斷手腳.其中有一刀砍到後腦導致終生癱瘓也就是變成植物人了

因為那些砍人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所以連一毛錢都沒有賠償

因為未成年.所以法官判刑關一年多
但是在獄中表現良好因此坐牢不到10個月就出來了
(陳水扁有沒有看到.你的特赦就是要放這些人渣出來繼續犯案)

而他的同事因為這件事導致整個家庭陷入水深火熱的人間地獄

現在台灣法律只保護加害者

將一個人手腳砍掉並砍成植物人--代價就是坐牢一年左右即可

那位網友說現在他同事的父母早對法律失望
他同事父母現在想要花錢找人報復回去
fuhhwy123 發表於 2007-5-15 09:57
台灣的治安喔......

只有在家最安全而已了

不過現在也不一定了

常常會聽到有歹徒衝進民宅行搶的事情

媽的台灣綠化成功

大家腦漿都是綠色的
sony 發表於 2007-5-15 10:33
依這類案件
法官判決如果只是考慮...犯人年紀未滿18歲
而不是考慮...犯人是蓄意傷害..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話
很不幸如果我又是被害人的家屬
.
我會考慮為民除害
這類腦殘法官加上犯人
以免更多家庭破碎
jo5577 發表於 2007-5-15 10:51
現代人這麼沒自信嗎?
連看一眼都不行
動不動就砍人踹人
看那胖男被逮住還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angel:
aming25 發表於 2007-5-15 10:52
讓他得到應得的處罰吧!
下地獄吧!讓你的家人蒙羞!:angel:
許冠宇 發表於 2007-5-15 11:05
這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公眾人物'父母都不以身作則了
難怪會有養出這種垃圾!
所以我還是比較懷念70'80年代那種有秩序的社會.
至少不用提心吊膽的怕小孩被綁架'出門被飆車族追殺!
所以我得到一個結論:以前的法律是在保護好人,線在的法律是在保護壞人.
861 發表於 2007-5-15 11:13
看看現在台灣的治安

自從幾年前人權團體一直提倡說要保障犯人的人權

要求法務部減刑或是免除死刑

導致現在判刑越判越輕.而死刑犯則是一拖再拖

現在保障犯人的人權比以前好很多了但是治安有變好嗎?


沒有

反而越來越爛

單單今年年初到現在5月時就發生過幾十件重大刑案.以前可是一年才幾件而已
10年前綁架幾乎都是有錢人的份.但是現在連民眾也會被隨機綁票.而每年綁架事件至少有20幾件
10年前連飆車族都沒有聽過.現在飆車族看人不爽就殺人

而警政署每年公布數據中

犯罪數據年年升高
重大刑案數據年年升高

現在他媽的陳水扁又要搞特赦.讓那群人渣出來繼續危害社會

唉..

若是台灣治安再不改善.以後民眾都要去黑市買槍防身了
北海小英雄 發表於 2007-5-15 11:19
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
要是自己都没有辦法照顧自己了,
那就幫幫忙不要生了!
還有,台灣的法律真的太莫名奇妙了,
好像真的是為了保護"壞人"所立的!:angry:
zeeman 發表於 2007-5-15 11:21
真可怕
這個人不知道是怎麼被教育出來的
無知到這樣的地步
殺了人還可以若無其事的
唉,社會上不知道還有多少這怎麼人
blue_dragon 發表於 2007-5-15 11:25
天啊!那個女的是欠他多少?!
只看一眼就好像仇敵似的。
那就叫大家去當瞎子算了嘛!:angry:
那些"機車"人不知道是怎樣,被看一眼就好像少好幾公斤的肉。
人家又不是看你不爽,幹麻要這樣做出這種無法無天的下流事情?!:angry:
希望這些人遭到法律的制裁,最好是關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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