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女性友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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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111111 2007-6-13 23:58:17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4 4536
雙子星星 發表於 2007-6-14 07:51
就如各位大大的建議~~一定是要分的~~

但是~~你的女性朋友如果~~沒有自覺的話~~

他如果還喜愛這那個男人~~~~

沒有自我的決心~~~~~

他人說在多也沒有~~~

所以要讓他自己知道~~~

真的跟那位人兄在一起的話~~~

是要承受不少壓力~~~

除了金錢上還有未來家庭上的壓力~~~

請她自己想一想~~~~
鬼神無雙 發表於 2007-6-14 08:12
唉....
這樣的狀況還是分手的好
到最後如果要結婚
就已經不是男方的問題
而是連女方都會有事情
VEGASIRIUSVEGA 發表於 2007-6-14 08:15
男的不壞 女的XX

這話喔!我不是很喜歡!!

不過 那個發文的大大 您是來考大夥的國文程度是吧= =

(關於那個流氓不是我這個女性朋友的前男友,我我朋友她男朋友的弟弟的女朋友的前男友,這樣說因該有比較清楚了)@#$%............

我勸你朋友她男朋友的弟弟 早點覺醒吧

這天下的女人這麼多~有必要死守這個女的嗎!?!

造成家人的負擔 那樣的女朋友 有啥好留戀的呀?!
zeeman 發表於 2007-6-14 08:17
分了吧
跟這樣家庭的人在一起每天只能提心掉膽的
就算男方對女方再好,也是枉然
永遠不會幸福的
今天會吵,明天合好,後天也不能保證又不會因為吵了起來
事情擺在那沒解決,它永遠都在那
88835 發表於 2007-6-14 08:59

回復 #1 kyo111111 的帖子

雖然你寫的很複雜
大致還看得懂
分手吧..亂糟糟的@@
axu 發表於 2007-6-14 09:50
她一直不能下決心分手的理由呢?

一定有什麼超強的因素讓她克服板大說的種種問題 繼續在一起

小弟實在很好奇......
seatosky 發表於 2007-6-14 09:52
愛情如果要長遠的話
家庭因素也是需要考量的  如果有考慮結婚的話
雙子星星 發表於 2007-6-14 10:09
民法規定~~~

夫妻結婚後~~財產可分為︰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

以上三種財產制僅法定財產制為通用~~其餘均需當事人雙方至法院辦理申請登記~~取消意同~~

所以二人結婚後~~只要沒有去辦財產制的選擇~~那就是法定財產制~~

那婚後的負債是要共同的承担~~所以請他三思呀~~
hsiaokuo0327 發表於 2007-6-14 10:20
碰到不適合就趕快分手,不要等到結了婚,小孩都生了,又要離婚...
    天底下對象那麼多,又不是沒人要,分手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小鹽鹽 發表於 2007-6-14 10:38
分啦分啦~~
趕快分啦~~
不分的話, 吃虧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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