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umc66 於 2007-6-18 17:31 發表
奇怪啦
是不能評論判決嗎
還有這次判決真是笑死人啦
檢舉走路工敗訴
發走路工勝訴
真是笑死人啦
判決當能被評論!不過阿扁就是不能評論!
什麼世界?
是民進黨執政的世界!
哪個國家的執政黨會帶頭去遊行抗議?(民進黨)
哪個現任總統會跳出來指責司法不公?(陳水扁)
判決真是笑死人?
不必判決我也常笑死人阿:
我不是經常笑228那些死人骨頭嗎!
還有那個膽小懦弱只會自焚兼托夢的鄭南榕!
奇怪的是因為毀謗被抓去關的陳水扁怎不自焚?
最妙的是66兄的斷章取義:
檢舉走路工敗訴
發走路工勝訴
檢舉走路工是人民都應該做的行為.人民也會用選票制裁.
像羅文嘉被檢舉.於是選舉輸到脫褲子.
民進黨真的要好好教育徒子徒孫.
檢舉走路工是向司法機關檢舉.而不是向三立以及民視檢舉!
陳菊陣營的「黃俊英賄選抓到了」這是檢舉還是栽贓?
司法證明:走路工事件根本就無法連結到黃俊英
陳菊陣營.也從來沒有去控告過黃俊英賄選!
對於目前司法判決.陳菊雖然要上訴.但是也說要做最壞打算了!
至於66兄您說的:發走路工勝訴?
66兄您的根據又在哪裡呢?
大聲公裡面絕對可以評論!!
但是版規有說:製造網路謠言是違規的喔!
您要不要拿出證據或是編輯一下呢?
(萬一被抓包扣分.那和我是無關的.我沒檢舉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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