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象4球員出入夜店,純屬誤會?

rjrs12345 發表於 2007-6-27 21:34:4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 3531
今天凌晨在台北的東區,4名象隊球員被拍到在夜店進出,其中黃正偉的身旁還牽著一位女性友人,下午象隊出面說明,表示雖然該名女子是黃正偉的朋友,球員也只是到一般的音樂西餐廳小酌一下,不過深夜狂歡的畫面還是有損球團形象。

明明今天還有比賽,怎麼凌晨3點還能看到象隊球員在東區街頭狂歡,他是黃正偉,3代象的指標人物,鎮守外野大關,旁邊跟了個辣妹,黃色上衣、小短裙,2人手牽手看來十分親密。

走在他們後頭的分別是林明憲和彭政閔,2人勾肩搭背,打打鬧鬧玩得十分開心,最後穿著黑色上衣,站在最旁邊的則是王勁力,4名球員加上2位小姐,分別坐上計程車離開,而跟黃正偉站在一起的女性友人到底是誰。

象隊隊長彭政閔:「關於那個辣妹的問題,他是黃正偉的普通朋友,今天凌晨我們只喝個小酒,放鬆一下去小酌一下,在附近的一間酒吧裡。」

原定26日在台中的比賽,因為下雨順延,球員回到台北後相約外出放鬆一下,球團調查也證實他們出入的地方只是一般的音樂西餐廳,並非不良場所,只是這樣徹夜狂歡的景象,球團方面還是認為不妥當,雖然沒有加以處分,卻也要求選手往後深夜不得在外逗留。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7-6-27 23:33 編輯 ]

已有(2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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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vy 發表於 2007-6-27 22:54
不練球~~跑去~~玩~~~台灣職棒~~會有人看嗎~~~
現在還是~~球~~季~~耶~~說不過去吧~~~兄弟的成綪~~不是很好呢~~
加油吧~~~~:angel:
asex 發表於 2007-6-28 09:07
出去玩我是覺得沒什麼關係
但是隔天有比賽還完那麼晚
真的是該檢討呀..
33332210 發表於 2007-6-28 09:39
休息放鬆一下是無可厚非拉!但身為公眾人物這麼晚還在夜店流連就真的不太恰當了!
god2001 發表於 2007-6-28 11:57
出入pub而已又不是踹酒店
況且全都是單身男子沒差啦
A-ROD有老婆小孩的人
被拍到夜店和金髮辣妹尋歡才嚴重
ibmpli 發表於 2007-6-28 13:53
這種事見人見事,身為球星的確比較辛苦而且要負起身教,但它們也是人阿,也有自己私生活,不管是上夜店或PUB餐廳那也OK啦!至於被媒體拍到也只拍到上車畫面能證明什麼。
jackymiller 發表於 2007-6-28 14:02
休息放鬆一下是可以的啦
但是公眾人物不適合玩那麼晚喔
況且還要比賽
最近兄弟的戰績不好餒
加油囉
Phenkz 發表於 2007-6-28 15:37

回復 #1 rjrs12345 的帖子

烤~ 這些媒體很無聊沒新聞可撥了是嗎?

人家四個人出去虧虧妹妹這樣也有問題了...

莫名其妙

政府機關一大堆人在開紅包場和酒席

續攤的時候還去酒店叫小姐

這種是不會多報一點喔?

我看媒體也沒那個膽量找政治人物啦

都自我閹割了

有新聞就拼命消費運動員

沒新聞報也要拿運動員開刀

這媒體真的是欠罵...
yuanchen 發表於 2007-6-28 19:18
原帖由 jeavy 於 2007-6-27 22:54 發表

現在還是~~球~~季~~耶~~說不過去吧~~~~:angel:

職棒球季可是長達八個月呢
難到職業球員在這八個月中都不能有休閒活動嗎
我覺得這次的事件純粹是媒體在炒作而已
為什麼深夜不能外出
那每年的跨年晚會是辦假的嗎
雖然凌晨的時間對大多數人來說算是該睡的時間
但職棒球員並不像大多數人在八、九點就要上班(下班通常都是晚上九點半以後的事了,碰到延長賽就更晚了)
大致上說來都是在中午的時候才需要向球團報到
因此在他們被拍到的時間
以職棒球員的上班時間來說
並不會影響到第二天的工作
媒體只是以一般人的作息來誤導民眾的想法罷了
無需跟那些亂源一同起舞
88乳加 發表於 2007-6-28 21:56
人紅是非多 當然球員本身身為個公眾人物
舉止行為會被大家用放大鏡加以檢視
也真替他們感到無奈 一點私人空間也沒有
還是當平凡人來的好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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