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象4球員出入夜店,純屬誤會?

rjrs12345 發表於 2007-6-27 21:34:4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 3533
luyu0908 發表於 2007-6-28 22:42
棒球員也是人
不過重要的是,戰績依舊不好
票房也不好
好像什麼事對他們來說:都變的不好了
pokuan 發表於 2007-6-29 07:44
去個夜店被媒體過度放大
反正職棒打全壘打都不報
台灣職棒球員真的很可憐
誌少爺 發表於 2007-6-29 12:02
一下說是女友 又說是普通朋友..

黃正偉那天沒回宿舍  不知道再哪過夜唷...
cvk707 發表於 2007-6-29 14:58
我只想說有本事玩就要有本事把球打好
不要每次出國比賽技不如人才怪東怪西的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6-30 12:17
是球員就要自律!
能不能做自已清楚!
不要錯了還不認!
這樣會讓人瞧不起的啦!
chengn 發表於 2007-6-30 15:01
球員是公眾人物
對自己的行為就要負起責任
做錯事還不承擔

難怪現在戰績還是倒數第二
神屌俠 發表於 2007-7-1 04:37
不感到意外...
因為你們是兄弟象嘛...
松阪只是無照駕駛就被廣告商解約
還被扣錢
而你們勒?
不用扣錢,還可以有藉口
拜託...
彭政閔不要掛中華球衣上場
會被日本人笑喔!!!
打全壘打又怎樣
當年統一的蓋達還不是人品問題被解約
統一有錯都敢解約
你們勒
阿!對了
兄弟已經沒人才了
再解約人又要當墊底象了
yuanchen 發表於 2007-7-1 10:35
原帖由 神屌俠 於 2007-7-1 04:37 發表
不感到意外...
因為你們是兄弟象嘛...
松阪只是無照駕駛就被廣告商解約
還被扣錢
而你們勒?
不用扣錢,還可以有藉口
拜託...
彭政閔不要掛中華球衣上場
會被日本人笑喔!!!
打全壘打又怎樣
當年統一的蓋 ...

無照駕駛是違法的行為
深夜在外好像不算犯法吧
除非能夠確定他們四個是去酒店找小姐
不然球員在下班時間到pub小酌一下聽聽音樂
到底錯在哪裡呢
跟人品有什麼關係呢
跟是哪一隊的球員也沒有什麼關係吧
現在唯一有爭議的只是深夜時間職棒球員到底該不該外出不歸
但個人認為以球員的上班時間來看
那個時間大約為下班後的三~五個小時(球員是九點半才下班的)
相當於正常上班族的晚上九點~十一點(算晚一點的六點下班)
應當不算什麼過份的行為吧
Phenkz 發表於 2007-7-1 10:42

......

不要跟隨白痴媒體起舞

職業球員也有七情六慾

虧妹 把妹都是人之常情

我不曉得各位把這種八卦的事情放大有什麼好處

放馬後炮讓人感覺只是在藉機修理討厭的球隊球員罷了

兄弟象會常輸球的主因也不是他們四個人造成的

我真的不懂

虧妹何罪之有?

講這些沒有營養的屁話不如去看看中華職棒聯盟的弊病

我已經看不下去了
knii 發表於 2007-7-1 18:46
進夜店就進夜店阿
這有什麼好報導的
球如果打的好去夜店又怎樣
要說她們的球技如何那就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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