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人權團體保護下的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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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ep 2007-6-29 09:41:5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 4489
bro3860 發表於 2007-7-6 02:02
個人堅決反對死刑  現在大家講究環保嘛 所以應該把他們的器官割下來先
省的一堆人等眼角膜拉 心臟之類的  剩下的喔 再拿去餵野狗就好了 還省了喪葬費勒
ashikakyo 發表於 2007-7-6 05:24
假釋這玩意根本就是個屁
假釋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的情況
而且最好就是假釋期間若再犯,就終生不能假釋
台灣刑罰真的太輕,而且注重什麼狗屁人權
強姦犯給他人權他會拿來再繼續強姦別人拉!
youeatmejp 發表於 2007-7-6 10:59
我還在念國中的時候....那時後,強劫的風氣風行...當局為了遏止搶風,一律移送軍法審判,連續槍決數人後,總算遏止搶風
我還記得那時有一對兄弟,也是犯了結夥搶劫,也是槍決,判決書上還特別提到「與其一路哭,不如一家哭」....,現在的人權團體,實在應該檢討一下,是為了出名而「嘩眾取寵」?或是真的支持「人命關天」?

還有,我個人覺得那些所謂的「愛護動物」團體,也做的實在有點走火入魔了,
haipairock 發表於 2007-7-7 14:37
這個社會病了  愛的教育的方向整個偏了  唉 可悲
david166822 發表於 2007-7-7 16:40
知道那些人為何關不怕嗎?

就是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爭取的.

以前監獄關犯人有個不成文的慣例,
就是將一些強姦的,三隻手的,吸毒的...等等...反正江湖大哥眼中
那些不入流的俗辣,與重刑犯(殺人.搶劫.幫派組織犯罪份子)關在一起,
當人家的小弟,甚至是性奴隸,照三餐扁!
尤其是強姦犯,一進去免不了的就是用牙刷~~邊GO!邊GO!
刷到馬眼見血.被捅屁眼更是必備課程...
所以多少還有達到恐嚇的效果.
老一輩在警總時代被關過的大哥,寧願死,都不願意進去關!
而現在呢?

由於偉大的人權團體極力爭取之下.
現在都是同型犯罪者關一起,所以啊,只有先來後到的問題,沒有同學間的*感化教育*
甚至臭味相投,還可一起研究.更新犯罪手法...怎樣才不會被抓.
所以~~
關是沒有用的!!
還有免錢飯可以吃!
現在有不少人在外面無法生活而躲到監獄裡去
人權團體看到了嗎?
a105240000 發表於 2007-7-7 16:48
死刑就想解脫??

閹刑+鞭形啦

每個月底鞭1次

人加領薪水他被鞭

這樣才爽阿

對了...讓受害者家屬鞭好像不錯: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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