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十歲女童和姑姑凌晨到夜市玩夾娃娃機,結果被警方帶回警局做筆錄,女童當場嚇哭,說自己沒做壞事,姑姑也拜託員警不要帶小孩去派出所,員警堅持依法行事,姑姑氣的破口大罵,罵警方為了績效不擇手段。 十歲女童和姑姑凌晨到夜市吃宵夜,經過夾娃娃機,女童上前想玩,卻出現三四名員警,說店家讓未成年逗留,要女童也跟著回警局做筆錄。 女童姑姑很生氣,因為十歲小孩,聽到要被帶回派出所,當場哭著說我又沒做壞事,姑姑看小孩受到驚嚇,要求不要讓小孩去警局,員警卻還是堅持依法行事。 直到派出所,女童還在哭,姑姑拜託可不可以坐在門口就好,折騰到凌晨兩點多,筆錄才做完,她痛罵警察為求績效,不擇手段。 警方說是為了女童好,避免大庭廣眾下被路人盯著看,但對女童來說,要被帶回派出所這個動作,或許更讓她害怕。
首先不管警方是否為了績效~是否因為私人恩怨而去作這項動作
至少他是取締違法~至少他有在作事情~這點先給警方一些肯定的聲音
但是一個十歲小女孩只不過是跟著姑姑去玩夾娃娃機
為什麼需要夜間徵訊?
有這麼嚴重嗎?
前一陣子不是才一位有錢的嫌犯拒絕警方夜間徵訊嗎?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協助辦案
他不是嫌疑犯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凌晨在姑姑的陪同下夾了一下娃娃
他又不是沒有付錢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一位十歲的未成年小女孩
協助警方辦案是我們市民的責任與義務
但是為什麼一定要夜間徵訊?
為什麼小女孩已經嚇哭了~還硬是要到警局?
不能隔天到警局作筆錄嗎?
是不是有錢人就可以拒絕夜間徵訊
平民老百姓就該死
這樣對待一個小女孩
承辦員警的良心在哪裡!
還說是為了女童好~怕他被路人盯著看?
那阿風把路上美眉壓回家~能不能說是為了預防在陸上被惡狼性侵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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