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玩夾娃娃機 女童作筆錄嚇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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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的風 2007-7-12 16:20:09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7 5491
高雄十歲女童和姑姑凌晨到夜市玩夾娃娃機,結果被警方帶回警局做筆錄,女童當場嚇哭,說自己沒做壞事,姑姑也拜託員警不要帶小孩去派出所,員警堅持依法行事,姑姑氣的破口大罵,罵警方為了績效不擇手段。 十歲女童和姑姑凌晨到夜市吃宵夜,經過夾娃娃機,女童上前想玩,卻出現三四名員警,說店家讓未成年逗留,要女童也跟著回警局做筆錄。 女童姑姑很生氣,因為十歲小孩,聽到要被帶回派出所,當場哭著說我又沒做壞事,姑姑看小孩受到驚嚇,要求不要讓小孩去警局,員警卻還是堅持依法行事。 直到派出所,女童還在哭,姑姑拜託可不可以坐在門口就好,折騰到凌晨兩點多,筆錄才做完,她痛罵警察為求績效,不擇手段。 警方說是為了女童好,避免大庭廣眾下被路人盯著看,但對女童來說,要被帶回派出所這個動作,或許更讓她害怕。


首先不管警方是否為了績效~是否因為私人恩怨而去作這項動作
至少他是取締違法~至少他有在作事情~這點先給警方一些肯定的聲音

但是一個十歲小女孩只不過是跟著姑姑去玩夾娃娃機
為什麼需要夜間徵訊?
有這麼嚴重嗎?

前一陣子不是才一位有錢的嫌犯拒絕警方夜間徵訊嗎?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協助辦案
他不是嫌疑犯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凌晨在姑姑的陪同下夾了一下娃娃
他又不是沒有付錢
這位小女孩只不過是一位十歲的未成年小女孩

協助警方辦案是我們市民的責任與義務
但是為什麼一定要夜間徵訊?
為什麼小女孩已經嚇哭了~還硬是要到警局?
不能隔天到警局作筆錄嗎?

是不是有錢人就可以拒絕夜間徵訊
平民老百姓就該死
這樣對待一個小女孩
承辦員警的良心在哪裡!
還說是為了女童好~怕他被路人盯著看?
那阿風把路上美眉壓回家~能不能說是為了預防在陸上被惡狼性侵阿!

已有(47)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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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可枯愛可爛 發表於 2007-7-12 16:39
有錢的嫌犯拒絕警方夜間徵訊
應該是有律師的關係
或是本身經驗豐富
平民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可以這麼做吧

總之一個拒絕酒測的瘋漢
就可以讓警方折騰三四個小時
台灣的警察阿
只是合法持槍的百姓而已
eaglehu 發表於 2007-7-12 16:45
雖說是執行公務
不過警察也可以口頭勸說吧
非要帶到警察局作筆錄還真是奇怪
溫柔的風 發表於 2007-7-12 16:47
原帖由 情可枯愛可爛 於 2007-7-12 08:39 發表
有錢的嫌犯拒絕警方夜間徵訊
應該是有律師的關係
或是本身經驗豐富
平民老百姓一般都不知道可以這麼做吧

總之一個拒絕酒測的瘋漢
就可以讓警方折騰三四個小時
台灣的警察阿
只是合法持槍的百姓而已


這不同喔
酒駕是現行犯
他違反交通安全條例還是山小的
文中的小女孩
他犯了什麼法?
他只不過是晚上在外面逗留~
而且還不是自己一人~有姑姑陪同
警察是合法持槍的百姓沒錯
但是別人的小孩就不是人?
小朋友對警察本來就有一種莫名的敬畏
都嚇哭了還要作筆錄?
法律講究的是情、理、法
法是排最後一位
警方說依法行政
但是合情合理嗎?

至於大大所說是因為有律師的關係
當時小女孩姑姑也提出了能不能不要去警局
是不是也有提出他的意見?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7-12 18:19
這不能怪警察!
依法他有權這麼做!
那位姑姑沒有被“防礙公務”起訴就不錯了!

不過話說過來,警察這麼求績效,也是上級的壓力吧!
不敢抓大魚,只敢抓人民來充數!
這個文化不改啊…永遠都是這樣啦!
qqw0812 發表於 2007-7-12 19:48
現在的警察素質真的很差阿
只會出一張嘴
最好是你沒有帶小朋友夜出過啦
aq216 發表於 2007-7-12 20:29
我記得只要有大人陪同是不犯法的.............
不過好像是自己只針對自己的法定監護人
至於姑姑就不是很清楚了。。。
他X的~現在的警察越來越機芭了~
84901876 發表於 2007-7-12 20:33
看來以後哄小孩要改梗了..

晚上出去會被虎姑婆捉走唷
改成
晚上出去會被警察北杯捉走唷

好無辜的小孩阿!
wingsnow 發表於 2007-7-12 20:38
其實也不能怪罪全部的警察
應該是該名員警真的太過認真了吧
我也認同溫柔的風所講的
台灣社會重視情理法
半夜一個大人帶著小孩在外面遊盪
如果可以用電話證明不是大人要綁架小孩的話
我想應該是要通融作個順水人情給他們
畢竟警察不是萬能的
世界也很小
難保哪天該名警察可能需要那小孩的家屬的幫忙也不一定
jo6cl4 發表於 2007-7-12 20:45
半夜不睡帶著那麼小的小孩出門

那個當姑姑的也有不對啦

在我看來

責任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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