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A健保,民進黨立委可捐錢減刑,可惡爛醫求刑30年

 關閉
apol555 2007-8-11 11:34:0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 3981
詐領健保費2億 台東醫院醫師陳明哲被求刑30年
http://www.ettoday.com/2007/08/10/138-2139380.htm

2007/08/10 12:0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署立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病歷詐領健保並向藥商索取回扣,貪污金額高達兩億元,9日遭台東地檢署以收受藥商回扣、詐領健保費、販賣4級毒品、違反醫師法等4項罪名起訴,具體求刑30年

台東地檢署估計,陳明哲短短3年來,非法獲利高達兩億多元,相較醫師月收入約20萬元,整整高出90倍以上,創下健保開辦以來,個人利用健保貪汙的最高紀錄。起訴書指出,收受回扣部份,在87年6月至今年3月止,陳明哲利用台東醫院精神科醫師兼主任以及院內藥事委員會委員之便,夥同家人在台東廣開藥單,台北、嘉義等地收回扣洗錢。

檢方表示,陳明哲在3年間以藥品單價單價的20%至71.2% 不等的比例,向藥商收取回扣,離譜的是,他故意將縣府收容的遊民診斷為精神病患,讓這些正常人服用高單價抗躁用藥「KINLOFT」,3年間開出239萬顆,共拿走5千多萬元回扣,「越查越怕,怎麼有人這麼貪」。

台東檢方接獲檢舉並監聽掌握證據後,4月搜索陳的住處及辦公室,查扣偽造病歷、門診紀錄與帳冊;6月底凍結陳明哲逾億元資產,包括金條27公斤、存款4300萬元,及台北市、嘉義市名下共12筆房產。
---------------------------------------------------------------------------------------------------
相較之下,人家立委捐錢就可減刑了。

詐領健保費 邱永仁捐1千萬減刑
http://www.gclub.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060804122334#
記者:翁崇文     攝影:黃堯銘    高雄     報導

立委邱永仁、林進興詐領3億元的健保費,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檢方在庭上開出捐1千萬作公益的認罪協商,邱永仁接受協商,不過林進興還在考慮,而今天2人對於檢方所提出的認罪協商,都不願說明。

邱永仁醫院改了名字換了招牌,繼續看診,立委邱永仁明明就在診間,但一看到記者來訪,立刻關起大門,還託友人出來轉告大家,他精神狀況很不好,連說話都有問題。記者:「早上不是還在看診?」邱永仁友人:「他只是下來關心一下,看完還是交代醫生處理。」


至於立委林進興還是否認涉案,雖然了解檢方所釋出的善意,但願不願意捐出1千萬,還沒有定論。林進興助理:「他覺得就讓法官來作一個公平審判。」


邱永仁和林進興是被檢調查到,從民國88年起,以收受沒有生病的假患者來A健保費,兩人總共A了3億多,現在檢察官要他們拿出1千萬作公益,一個是接受協商了,一個是堅持不認罪。
---------------------------------------------------------------------------------------------------------------

我們每月繳這麼多健保費都被這些人渣污走了,其中還有自稱很有醫德的立委,這真是無能執政、貪污保證!

[ 本帖最後由 apol555 於 2007-8-11 11:42 編輯 ]

已有(26)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WLIFE 發表於 2007-8-11 11:49
嘿嘿嘿!!
這巴掌打在民進黨臉上一定很辛辣!!
這位陳明哲主任現在一定很後悔:
為什麼當初沒有加入民進黨呢?
jo6cl4 發表於 2007-8-11 12:57
民進黨啊民進黨

所謂清廉執政是這樣的話

你們還真TMD不要臉

不錯,國民黨也貪污

但人家可沒像你這樣不要臉

打著清廉的招牌,到處招搖撞騙

民進黨就是爛!!
HubertLin 發表於 2007-8-11 13:11
人家是黨員大戶
現任立委
又是民進黨的中流砥柱
當然有不一樣的待遇
你沒看號稱停權一年
還能參加黨內立委初選!!!
等到被語論砲轟....才取消資格
檢察官當然也要給面子....不然被調到金門馬祖....可不好受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7-8-11 13:17
看來現在如果想要計劃性犯罪的話,
首要步驟就是加入民進黨囉!
原來王又曾當初靠攏民進黨並應邀成為國策顧問的手法,
一切應該都是早就計畫好的掏空陰謀。
My_God 發表於 2007-8-11 14:10
新聞來源怪怪的

立委邱永仁、林進興詐領3億元的健保費,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My_God 發表於 2007-8-11 14:17
新聞來源怪怪的,不是針對大大.
第一.立委邱永仁、林進興 都不是居住在台南,開設醫院也不在台南,怎麼會被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呢?
第二.是減輕其刑期,不是總統減刑.  有悔改之意認罪,減輕其刑很常見.  

報紙常常刊載不實,看新聞要有大智慧.
apol555 發表於 2007-8-11 15:18
原帖由 My_God 於 2007-8-11 14:17 發表
報紙常常刊載不實,看新聞要有大智慧.

好啦!

我知道我沒什麼大智慧啦。

那引用一下最漬蝣的自由時報之大痣薈的大紀元報導:
http://www.epochtimes.com/b5/6/8/30/n1438028p.htm

【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台南地院審理台南、高雄4家醫院涉嫌詐領健保費案,昨天開庭聽取4家醫院負責人對認罪協商的態度,前立委、永仁醫院院長邱永仁及富強醫院院長賴禎添2人願意認罪協商,但捐款及賠償價錢仍待協商,現任立委、林進興醫院院長林進興及太順醫院院長曾錦元則不接受認罪協商。

邱永仁對檢方起訴罪名及事實並不爭執,願接受2年以下徒刑且宣告緩刑下,捐款300萬元,並賠償健保局核算的詐領費用373萬餘元及2倍罰款,總金額1400餘萬元。

賴禎添目前人在美國,透過律師同意接受在2年以下徒刑及宣告緩刑下,捐款300至500萬元,並與健保局協商賠償金額。

不過,檢方對於捐款及賠償金額仍有意見,表示全案必須在被告有誠意認罪,且應顧及社會觀感,要求邱永仁捐款1000萬元,賴禎添捐款500至1000萬元,且歸還詐領健保費的金額,必須接近於實際所得金額。

檢方表示,健保局核算邱永仁詐領373萬餘元部分,只是根據檢方起訴書列出的部分人數去計算,與檢方起訴的犯罪所得1億餘元差距太大。

捐款及賠償金未定

由於雙方對於捐款及賠償金額仍談不攏,審判長蘇義洲宣佈將於9月15日開庭,就邱、賴2人同意認罪協商的條件進行確認。

根據檢方起訴書,被告林進興、邱永仁經營的兩家醫院,涉嫌分別詐領健保費至少1億9000萬元和1億1000萬元;太順醫院1600多萬元,富強醫院3100多萬元。其中,林進興、邱永仁2人被求處5年徒刑


什麼是認罪協商

「認罪協商」是我國前年新實施的刑事訴訟制度,希望讓案件盡快結案,節省司法資源。但案件限於一些比較輕微的犯罪,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無期徒刑等重罪均不在認罪協商的範圍。

認罪協商的發動權在檢方,起訴後由檢方提出,或由被告請求檢方提出,經由法院同意後,即可進行協商,內容包括被告願意接受的刑度、向被害人道歉、支付賠償金或捐款等,但也被批評「有錢即可免除牢獄之災」,但院檢對於此一制度均持正面態度。

(記者蔡文居 )
-------------------------------------------------------------------------------------------------------------------
說不定漬蝣的新聞來源也是假的(畢竟也是造過南線專案這種假新聞的),真實度如何還請大大自行求證了。

對了還有另一連結,供參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mar/30/today-p1.htm

[ 本帖最後由 apol555 於 2007-8-11 15:23 編輯 ]
jny0000 發表於 2007-8-11 15:55
如果報導屬實....政治人物最好給它個40年徒刑.
如果是政治炒作的新聞...教民眾情何以堪...
這怎麼聽起來有點像綠營炒作馬英九的特別費...進了帳戶又捐出去...
感覺上就是兩邊都在炒作...
WLIFE 發表於 2007-8-11 16:25
原帖由 My_God 於 2007-8-11 14:17 發表
新聞來源怪怪的,不是針對大大.
第一.立委邱永仁、林進興 都不是居住在台南,開設醫院也不在台南,怎麼會被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呢?
第二.是減輕其刑期,不是總統減刑.  有悔改之意認罪,減輕其刑很常見.  

報 ...

你也幫幫忙!!
這哪是什麼新聞?這根本就是舊聞好不好!!
別人哪會像自由.民視.三立那麼喜歡創造新聞!
你自己用GOOGLE打上:邱永仁、林進興
就知道結果了啦!
123下一頁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apol555

LV:6 爵士

追蹤
  • 8

    主題

  • 764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