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My_God 於 2007-8-11 14:17 發表
新聞來源怪怪的,不是針對大大.
第一.立委邱永仁、林進興 都不是居住在台南,開設醫院也不在台南,怎麼會被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呢?
第二.是減輕其刑期,不是總統減刑. 有悔改之意認罪,減輕其刑很常見.
報 ...
這個不是新聞了吧
都好幾個月以前的舊消息
或許他的醫院跟戶籍不是在台南
可是如果台南地檢署對其提起公訴
應該就是在台南地院審理吧
另外1個汚2億被求刑30年
另外兩個分別汙1億9千萬和一億1千萬
為何就可以進行認罪協商??不必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