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道德水準有這麼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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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心J 2007-8-12 22:54:3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6 6826
紅心J 發表於 2007-8-13 01:13
原帖由 FJCruiser 於 2007-8-13 00:37 發表
紅心大
我只是想跟你說, 人民的生活絕對會受主政者的影響!
像你說的你只想自掃門前雪, 你想可能嗎? 我想這只是不切實際的駝鳥心態罷了.
無論你怎麼自掃門前雪, 惡霸的人還是一堆, 你掃了這一部車, 下一部車又 ...

大這稱呼我配不上,換個吧..

我的意思是說我沒辦法去管到這麼多
政府爛不是靠我一個人怎樣就能改變
我寧可選擇不要理會
我只想顧好我自己該做的事
但是我也說了以不製造別人麻煩為前提
就這樣
在台灣,人不自私一點真的會天塌又地裂
沒錯~亂源就是你說的上頭的
但是我不認為事事都談論到政治能改變什麼..
不講還比較清心~

我不是刻意要反駁版大讓你沒台下,沒那意思..
但是今天晚上我跟你在這邊討論政黨好不好,明天早上就會變更好?
這是我不想談到政治的原因,不是我對您的看法有所異議
您的看法沒錯,但是我就是不想談到這個議題(還是稍稍談到了:unhappy: )

走了一輛又來一輛,我也真的只能一輛輛應付
我不是喜歡自掃門前雪的人,但是我也只能這樣做
政黨批不批評,跟明天會不會有車子來擋我家門口沒有絕對的相對值..

就別計較我的自私了..
還是請版大另外找人討論政治,政治外議題我就無所謂了
反正大家就是純粹哈哈拉打打屁當聊天就好了~
arthur 發表於 2007-8-13 01:13
台灣人的公德心本來就很差~
有一次!我在一條算半夜市的雙向道的馬路~
有人就直接把車給停道路中下車買東西~
後面開車的人狂按喇叭~
這真的是~很沒公德心
FJCruiser 發表於 2007-8-13 01:37
紅心大大, 加個大好了:tongue:
別擔心我沒台階下, 了不起我閉嘴就是啦!
我家惡鄰居也是有一樣的狀況, 你的心情我了解.

原帖由 紅心J 於 2007-8-12 11:13 發表

大這稱呼我配不上,換個吧..

我的意思是說我沒辦法去管到這麼多
政府爛不是靠我一個人怎樣就能改變
我寧可選擇不要理會
我只想顧好我自己該做的事
但是我也說了以不製造別人麻煩為前提
就這樣
在台灣 ...
紫狂八神庵 發表於 2007-8-13 04:00

回復 #30 紅心J 的帖子

道德標準都你一個人講算了
講道理為什麼我站不住腳
我如果站不住腳
今天你就不用發文來幹譙那個車主了
他有擋到你個人的進出嗎
你的機車還不是都牽進去了
那他礙到你啥了
難道門口不准人家停車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
難道門口畫紅線不讓人停車的人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
難道門口擺東西不讓人停車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
你如果站得住腳
叫警察來把他吊走啊
何必在那邊一直跳腳呢
黑市 發表於 2007-8-13 05:23
我家門口偶爾也被鄰居亂停車
甚至直接塞住門口...機車也只剩下一個小縫用拉的才能進出
這些人公德心真的很差,我自己開車都不會隨便停在他人門口說
但是這卻無法可管....
不過鄰居被我凶一次之後就再也不敢了~:smile:
普羅米修斯 發表於 2007-8-13 07:03
個人以為比較奇怪的是…
為什麼台灣人普遍會有「在我家門口停車必須經過我同意」的想法?
甚至發現自己門口被擋住了,就破壞對方汽車洩恨?
很明顯的;台灣人普遍沒有「馬路是公家的」這樣的自覺…

所以子女結婚,就直接在門前馬路搭個棚擺上宴席請客;
所以長輩過世,也照樣在門前馬路搭個棚弄成靈堂祭悼…
路霸在台灣倒處都是;反正不管我是開店還是純住家,
有車庫的門前弄個禁止停車,沒車庫也硬要在鐵門上畫個車庫標誌,

這種錯誤的觀念才是台灣道德水準低落最大的明證。


路霸認定標準:

有形路霸:  
1.行為人以「盆景、破椅子、拒馬、鐵鍊」等可移動物品或搭置活動車棚,將該路段長時間占為己用作停車位,並妨害政府對該路段之支配權(提供公用停車位供大眾免費停車之用)。 
2.賣車、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為工作場所或違規停放待售、待修、待洗車輛。   
3.車輛違規裝置廣告看板長期占用道路或停車位。   
4.以固定之障礙物占用道路。   
5.利用道路堆積放置活動廣告物、拒馬、欄杆、桌椅、花盆及其他廢棄物占為營業處所或供自己停車之用。

無形路霸:(指未實際放置障礙物占用,而以行動禁止他人停車行為)  
1.占用人如破壞停放其「無形占用處所」之車輛,而被害人不在場構成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毀損罪,如被害人報案應受理偵辦,如被害人提出告訴即移送法辦。(刑度: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占用人如僅以言語要駕駛人不要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而無強暴、脅迫之行為 ,而造成駕駛人不敢將車停放該處,雖未涉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 對占用人實施告誡。   
3.占用人若以言詞恐嚇駕駛人如將車停放於「其無形占用處所」,將以破壞其車輛或加害其 生命、身體為要脅,致駕駛人心生畏懼而不敢停車,依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移送法辦 。(刑度: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4.占用人以強暴或脅迫駕駛人將停放於合法供停車(指非禁止停車處所)之「無形占用處所 」車輛開走或阻止駕駛人將車輛停放該處,不管有無發生爭吵,依刑法第三百零四條強制 罪移送法辦。(刑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5.前項占用人如對駕駛人有傷害或當場破壞其車輛致不能行駛行為,除構成刑法傷害或毀損 罪外,仍構成強制罪。
aij698 發表於 2007-8-13 07:15
偉大的台灣人,是世界最優秀的民族,怎會做這種事,
那一定中國人,不是台灣人
ailway 發表於 2007-8-13 07:21
其實各位大大不用辯成這樣

畢竟每個人都有可以接受的底線~只要不要犯法~在某種意義上~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其實只要是人類都沒有什麼道德水準~有的只是強力的處罰罷了!

很多人都覺得「借」停一下會怎樣

那有沒有覺得「借」這個字的用法是必須要當事人「回應」的呢?

撇開這方面來說~

開話題的大大意思很明確就是在抱怨

「旁邊明明有大空位不會佔別人的空間」

很明顯對方根本就是「有意」停在別人的家門口~

試問各位大大~發生在你身上~你不會生氣嗎?

警察看到就算想管也不能管~全台灣馬路何其多~全劃線?別開玩笑了!

法案要怎麼設定才算是「完美」?世界上根本沒有完美的法案~一切都是相對完美而已!

整個版面看起來就是很奇怪~明明人家在抱怨別人沒有公德心~

就是有人可以扯到政治~扯到法案~扯到一堆有的沒有的~

真的很詭異= =~
cymaryo 發表於 2007-8-13 07:23
我想.2年才遇到一次
就才第一次就上來幹譙

樓主怎麼知道在你還沒回來前,你說的空位是沒人停的?
還是你家的門口有畫紅線
再不然你就是有背景靠山的有力人士,你家門前就不能停?

世界不是因你而轉動吧

若有褲子穿,誰想光屁股啊
樓主是不是都沒體諒別人的心啊

我支持紫大的說法,您自省看看吧
ailway 發表於 2007-8-13 07:47
如果要停別人門口~少說要留個「聯絡方式」吧?

誰知道晚上會不會臨時有事需要出門?

就這樣把別人的家門車庫擋住~

不知道是那些停車的人沒有考慮別人的心情~還是樓主沒有體諒別人?

我想這種事情明顯就看得出來吧?

真不知道這種事情到底是要樓主自省~還是停車的人要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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