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海外開戶?胡忠信一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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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襲警報 2007-8-29 07:59:24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9 4127
黑市 發表於 2007-8-29 09:41
原帖由 空襲警報 於 2007-8-29 07:59 發表
電視名嘴胡忠信,前年十月在政論節目爆料說,總統女兒陳幸妤到美國開戶洗錢,被陳幸妤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將他依誹謗罪起訴還希望法官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今天一審宣判,胡忠信獲判無罪。陳幸妤前年九 ...


你似乎還少說了....
我幫你貼原文,以端正視聽~:what:


名嘴胡忠信在電視節目爆料總統千金陳幸妤赴美洗錢,被檢方依誹謗罪嫌提起公訴,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胡無罪。

法院判決無罪的理由,是認為確實有民進黨人士向胡忠信轉述此事,而證人也證稱陳幸妤在美國上牙醫課程期間,曾缺課半天,因此陳幸妤被指述到銀行開戶洗錢一事「並非全無可能」;而胡忠信是對此可受公評之事做善意評論。

陳幸妤去年九月赴美參加植牙研習,不滿胡忠信指她到海外開帳戶洗錢,提起告訴。檢方傳喚和陳幸妤同行的牙醫,均證稱陳幸妤確實赴美學習植牙,且課程緊湊,應無時間去開戶。胡忠信則聲稱,消息來源是一位民進黨大老,並非杜撰。

法院審理時,胡忠信向法官表示,這位民進黨大老是紀萬生。紀證稱,他在台中火車站遇到兩位不認識的台灣同鄉,對方閒聊提到他們在紐約看到一個台灣人帶陳幸妤去銀行開戶,還說開戶當然是要轉帳,後來他將這些話告訴胡忠信。

法院另傳訊與陳幸妤一同到美國學習植牙的連姓醫師,他到庭作證表示,陳幸妤曾缺過半天課。

法官認為,從證人證詞,陳幸妤是否利用美國銀行日常上班時間到銀行開戶,「並非全無可能」,而且胡忠信並不是陳述陳幸妤有洗錢的「事實」,只是為意見的評論,因此判決胡忠信無罪。


我對胡忠信不是很了解
不多做評論
不過樓主....這篇新聞是否只挑你愛看的來給別人看呢??:tongue:
鬼神無雙 發表於 2007-8-29 10:03
原帖由 tcou520 於 2007-8-29 09:16 發表
相較胡忠信起來,我覺得李濤跟汪笨湖,都覺得比胡忠信有格調一點。名嘴其實某種程度也是在為支持的政黨的政策、作法及不法勾當護航辯解,胡忠信在民進黨未執政之前也是在為民進黨說話,之後呢則又跳到反對陣營那邊,感覺真是不忠誠,至於李濤(極藍)與汪笨湖(極綠)或許說法不見得公正,但是至少忠誠!未來胡忠信如果在為民進黨的政策護航,小弟也不意外!至於其他的名嘴我就不多說了,像陳立宏之前也是替藍的說話啊,現在呢?唉!


看樣子你對以前的狀況不太了解
2100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
他可是罵國民黨罵的兇呢

汪笨湖的台灣心聲被停播,他宣稱是因為長期批扁造成的喔。
我記得汪笨湖以前好像也是支持李登輝為主的國民黨

人家以前罵國民黨
現在罵民進黨
可以說自己是在監督政府

但是陳立宏那個變色龍
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WLIFE 發表於 2007-8-29 10:19
原帖由 tcou520 於 2007-8-29 09:16 發表
相較胡忠信起來,我覺得李濤跟汪笨湖,都覺得比胡忠信有格調一點。名嘴其實某種程度也是在為支持的政黨的政策、作法及不法勾當護航辯解,胡忠信在民進黨未執政之前也是在為民進黨說話,之後呢則又跳到反對陣營那 ...

你說的那位..可是提倡南北分治那位耶!
那種意圖分裂國土的呆丸郎.有什麼格調?
我的直接感覺:您真是愛說笑!

法院表示胡忠信所說的.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個人認為:
胡忠信所犯的最大錯誤是:幫阿扁寫台灣之子!
應該被判:詐欺罪!

[ 本帖最後由 WLIFE 於 2007-8-29 10:21 編輯 ]
DEEP-BLUE 發表於 2007-8-29 11:01
原帖由 黑市 於 2007-8-29 09:41 發表


你似乎還少說了....
我幫你貼原文,以端正視聽~:what:
...

黑市大
下面那則才是他消息來源
不過 如你提出的報導中說到
"法院另傳訊與陳幸妤一同到美國學習植牙的連姓醫師,他到庭作證表示,陳幸妤曾缺過半天課

法官認為,從證人證詞,陳幸妤是否利用美國銀行日常上班時間到銀行開戶,「並非全無可能」..."
也就是說 有無開戶  經查 都是有可能的了啊


陳幸妤海外開戶?胡忠信判無罪
民視 (2007-08-2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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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名嘴胡忠信,前年十月在政論節目爆料說,總統女兒陳幸妤到美國開戶洗錢,被陳幸妤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將他依誹謗罪起訴還希望法官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今天一審宣判,胡忠信獲判無罪。陳幸妤前年九月赴美參加植牙研習,被胡忠信接連兩次在政論節目上爆料她去海外開帳戶洗錢,陳幸妤憤而提起妨害名譽告訴,這是陳幸妤第一次主動提告,但一審結果出爐無罪。檢方偵訊,認為胡忠信聽聞轉述,擅自臆測,扭曲原意而在電視節目中誇大事實,還是個連續犯,因此起訴還要法官加重其刑。沒想到,胡忠信上了法院,卻說他是聽信美麗島受刑人紀萬生敘述。法官傳訊紀萬生,發現傳聞是紀萬生在車站聽兩個不認識同鄉說陳幸妤去開戶,沒想到後來胡忠信卻在電視上爆料。但由於法官認定胡忠信確信傳聞是真的,才爆料,為了保障言論自由,最後判他無罪。但這樣未經查証,隨意亂爆,損害的不只是陳幸妤一個人,更是破壞大眾對第一家庭的觀感,名嘴無的放矢的行為,儘管法律無法制裁,但也讓大家看不下去。
..
HubertLin 發表於 2007-8-29 11:07
名嘴本來就是靠一張嘴吃飯
你要他不要依照傳聞說話..........他要混啥啊?
政治人物選舉時是多少會信口開河....亂開支票
不過選完處理國政還亂搞....
那才是會帶給人民錯誤的訊息
而且也會給國家帶來風險吧
aron12 發表於 2007-8-29 11:10
台灣沒有正義是非了!
反正言論自由,任何人都可以隨便亂講
證據?
先放話再說
誰理阿
毘沙門天 發表於 2007-8-29 11:21
名嘴都可以如此了,難怪總統,教育部長說話跟放屁一樣,反正法律又無法制裁他。
名嘴??是什麼東西....不過是在電視上靠嘴巴說話賺錢的一個傢伙:unhappy: 總統、教育部長也只需靠嘴巴....就可以勝任喔???
難怪總統,教育部長說話跟放屁一樣??
樓主思考的邏輯實在令人感到根本是本末倒置.....
我幫你前後順序修正一下~

總統,教育部長說話跟放屁一樣,難怪名嘴都可以,反正法律又無法制裁他。

這樣好像比較通順吧~
空襲警報 發表於 2007-8-29 14:51
原帖由 鬼神無雙 於 2007-8-29 08:41 發表
.................
總統耶...教育部長耶....
...

各位只要從這句話細想
就會覺得通順了
jny0000 發表於 2007-8-29 15:33
這個問題我只看到政爭的無限擴張...
胡忠信是我蠻欣賞的名嘴.印象中他不是那麼衝動發言的人.
陳幸妤好像跟政治圈也沒太大關係.只不過太情緒化.
政治從內圈鬥到外圈.從外圈打回內圈..夫復何言.........
禾楚 發表於 2007-8-29 16:10
無風不起浪. 連陳幸妤的同學都可證明
有半天的時間她請假.  這是可印證她  
"也 許" 有去銀行開戶. 否則要證明她的
清白 她就必須對當天下午的行蹤做一個
說明.   更何 況 又不只一人看她去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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