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逼賣淫 惡狼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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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bvn2006 2007-9-25 16:56: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3804
男子顏朝科連續對涉世未深的未成年少女性侵害,之後復勸誘從事性交易,再把被害人當作搖錢樹。台北地檢署認顏某惡性重大,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具體求刑10年有期徒刑。

起訴指出,被告顏朝科透過電腦網路,今年一月間認識未滿16歲的少女,經過2個多月的網路交往後,顏便邀約該少女見面,假藉唱歌為由,將對方騙到賓館後便強姦被害人得逞。

同年3月底,被告顏某利用吉屋招租的手法,將1名未成年少女誘騙到台北市農安街一棟出租公寓,由於該少女欠缺金錢,顏某表示可先借貸給她,條件是對方必須與他性交。被害人聞言大驚之餘當場拒絕,並準備返身離去時,顏某便強行把被害人拉住,令對方無法抗拒下強行性交得逞。

同年6月間,顏某在網路上又認識了另一位未滿14歲的少女,仍以欺騙的手段把被害人帶回台北縣三重市的住處,竟然以教導性交技巧為由,要求與被害人性交,並將房車鎖住,不准被害人離開,便霸王便上弓把少女姦汙。

檢方偵辦中,另發現被告顏某相當可惡,竟然對已遭他性侵的被害人,一再勸誘和媒介從事性交易〔另行併案審理〕,把被害人當作搖錢樹利用,檢方認顏某惡行重大,起訴的同時,再對被告具體求刑10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923/4/l2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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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10年 還是求刑
法官不知道會判幾年
不過一般都比起訴的刑期還短
台灣假釋又很浮濫 這樣關幾年就出來了
真的有達到警世的效果嗎?

這種人 應該把照片資料貼在各大車站 網路 電視上
讓大家好好看清楚長相
把它當老鼠一樣

已有(2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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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_123 發表於 2007-9-25 18:18
最近幾年的網路性侵案件怎麼這麼多?
感覺只要點進去yahoo首頁看新聞
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或相關的案件
我比較好奇的是
「真的有這麼好騙嗎?」
我個人是沒有在玩網路交友、聊天室以及線上遊戲
難道網友約 你/妳 出來見面的時候
都不會有任何的警戒心嗎?
上篇的被害人才14、6歲
我是覺得現在小孩想的到的比以前成熟很多了
但為什麼還是常會有這種事發生?


才關10年
如果沒有一種強制一點的法律
我看這種人關也關不完
金之隼 發表於 2007-9-25 18:43
思想成熟?不見得吧,單純的人還是很多啊,以為一個人出去跟網友見面不會有事,已經有那麼多慘痛的例子,還是沒在怕。
風之幻龍 發表於 2007-9-25 20:33
思想成熟不代表比較精
沒聽過一句話嗎
聰明反被聰明誤
綿羊弟弟 發表於 2007-9-25 21:37
才10年.....真夠短的
而且根本關不到10年
表現好的話最快5就出來了
台灣的法律應該需要好好改革一番了
紫狂八神庵 發表於 2007-9-25 21:45

他媽的王八蛋
這樣才判十年哦

難怪越來越多人喜歡性侵別人
性侵完以後
當事人又不一定敢報案
報了案之後又不一定抓的到人
抓到人後不是無罪就是判那麼輕
你他馬的爛法律爛法官
walnut 發表於 2007-9-25 21:52
這在美國可能就是判終生監禁了!
至少在臺灣也要判個無期徒刑吧!
不然實在對不起那些可憐無辜的受害者!
zoodong 發表於 2007-9-26 00:19
10年太少了吧!!!
然後現在的女生有那麼好騙嗎??都不看新聞只會追星
周海威 發表於 2007-9-26 06:14
不重刑來辦!
不會有人怕!
這種人抓去槍殺也不會有人覺得可惜吧!
hauioyu 發表於 2007-9-26 17:06
像這樣的人應該要切掉啦
什麼10年、25年、無期等等都還是沒用
每4年來個總統大選就特赦
不就又要多個幾名被害女性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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