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不敢愛精神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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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隻怪 2007-9-30 19:07:49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6276
特強三鞭丸 發表於 2007-10-18 18:38
樓上有幾位大大好像是醫護人員還每天要接觸此帖的症狀..好偉大
可好像沒人解釋:神經病與精神病的差別

印象中我沒記錯的話
差別就在於...沒有差別
神經病是被拿來污衊別人有疑似精神病的通俗用語。

我認為精神病患嚴重者,在法律上應視為無行為能力者
所以履行的婚姻關係在法庭上應屬無效
另外...回歸到愛情的本質

強迫而來的愛....還是愛嗎?
變質了就不叫愛...就算患病方不知道這道理
另一方該明白未來該面對的是什麼,當失去甜蜜的愛就只剩下傷痕累累了
sammets7 發表於 2007-10-18 20:34
原帖由 kwan661114 於 2007-10-6 09:22 發表
#9先生    資料來源 就是我自己在精神科病房上班的經驗
或許您碰到的只是一些個案才會覺得大部分病患不是這樣的
我說的是很現實層面的回答  或許我忘了打上 精神科"病房" 不是"門診"
自殺上吊放火 路上發鈔票 潑硫 ...

我本身是護理系畢業的男生

當兵時又是在可以和精神病友接觸的地方

當時我就有感覺精神科的護士脾氣可真不好

很多(不是全部)會去精神科的護士大多是因為比較輕鬆而已並不是本身興趣

的確很多病友是進進出出醫院甚至有長期住院的

但是我想精神科疾病和其他科一樣

人生病了就要住院治療但因為患的是精神病親友就不用關懷

因為是"治不好"的疾病就完全放棄了??

很不應該吧!!

如果說只能控制那像愛滋病和許多疾病也一樣

那你敢不敢愛愛滋病患?
asuperpig 發表於 2007-10-19 22:08
我不是歧視精神病患
我家族親戚中就有人得

真的就是要像7樓講的一樣
而且最重要的就是你要很有錢

有些精神病患不會去砍人燒房子
也不會瘋到要用鐵鍊栓
但是就是沒辦法謀生工作的


真的不是只有愛啥都可以戰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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