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的是,法律在那裡,就不要去觸犯他.
自己潔身自愛,那東西會找上你嗎?(輸血...及其他*自己無法抗拒*之因素除外)
這問題拿來討論~個人淺見...是覺得蠻空洞的..
如果我說,癌症.
肺癌~就是抽菸引起的...那不抽菸的家庭主婦,和不抽菸的職業廚師,為何罹肺癌的機率比抽菸的男性還高,怎麼解釋?
研發新藥,相信不是為了讓*揮霍的人更揮霍*
而是讓更多人受惠.
難道多重性伴侶的人就該死?
難道抽菸得肺癌的人就不要有新藥可以醫?
或許吧?該死! 但那些不是因為自我毀滅而罹癌的無辜人士,就沒救了嗎?
正所謂~有教無類!病者無善惡之分!
生什麼病,不是上帝給的.
對咎由自取的人是一種教訓!是自找的!
對無辜罹病的人是一種考驗與試煉!
在下淺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