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天天來 攤販女兒上官網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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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章 2007-12-23 23:37:0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5 3765
警察天天來 攤販女兒上官網求情
「請給窮人家小孩一個機會!」家貧的嘉義女中高三女學生羅心婷,父母靠擺攤賣甘蔗養活一家八口,日子艱苦,因警方加強取締攤販,父母只能偷擺,她上網代父求情,「拜託市長不要每天派警察取締」救救我們,留口飯給一家人餬口。


她的父母羅文成與涂淑華昨天也說,「我們真的被逼得很難過,請留一條生路給我們。」


嘉義市長黃敏惠說,將再了解,若羅家真有困境將予協助。取締的轄區派出所說,因為一一○接獲多次檢舉,警方才去勸導並開了三張罰單,員警雖同情羅家處境,但家貧擺攤也要合法。


羅心婷署名「市井小民」上市府網站陳情說,「我知道路邊擺攤是違法的,無奈景氣不好,父親沒工作,母親偶爾上山幫忙種花,父母擺攤賣甘蔗,每個月賺不到三萬塊,要養我們四姊弟與祖父母,日子真的很難過,我明年要考大學了,念書的錢都沒有,難道窮人家小孩連念書的機會都沒有?」


她說,「我知道有助學貸款管道,但除了我之外,還有一個要升高三的妹妹、要升高一的妹妹以及一個年幼的弟弟,家裡的負擔真的很大,爺爺奶奶年紀都大了,也要幫忙採檳榔賺錢」。


她知道這個留言也許不合理,盼市長不要每天派警察取締,給窮人家孩子一個機會,「請市長救救我們,拜託!」


留言引起共鳴,很多人上網打氣,署名「高抬貴手吧」的市民說,希望人民保母發發慈悲心,不要再逼這家人;也有人說「就是XX黨無能,害得連工作機會都沒有,真是辛苦你爸媽了。」


涂淑華說,因警察說有人檢舉,沒辦法才取締,她叫女兒上市府網站了解,沒想到女兒貼心陳情,但至今沒下文。


羅文成說,在文財殿擺攤多年,最近警察天天來取締,日前才被開了好幾張罰單,一張一千兩百元,他一天賺不到一千元,好一陣子不敢擺攤,前天再偷擺,不到兩小時警察又來說「叫你不要擺攤…」,但不擺攤不知日子怎麼過?


涂淑華說,警察取締頻繁,她只好到阿里山鄉百合花產銷班工作,利用假日幫忙,被學費、生活費壓得喘不過氣。



==================閹     割       線 ======================
唉!最近老百姓生活過的越來越難過了,偏偏死鴿子還在拼業績拿年終在領績效
通緝犯、詐騙、強姦殺人的一堆不去抓,就專抓一些弱勢團體
天阿,可以當人誰願意當畜牲阿,該死的鴿子當真連畜牲都不如阿
一個月三張紅單,XD勒拼績效也不是這樣拼的吧:emo 005:

已有(2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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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ear 發表於 2007-12-23 23:46
雖然令人同情
但貧窮不能拿來當違法的藉口
cwyj 發表於 2007-12-23 23:53
擺攤子  都不用繳稅的  真好
不過條子為甚麼抓這
還不是因為
政府沒錢
要不然就是 錢都花在不該花的(如拆字)
所以囉
條子辛苦 人民辛苦 大家都辛苦
只有當政府.........的老闆全家都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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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7-12-24 00:00 編輯 ]
godspeed88168 發表於 2007-12-24 00:04
叫扁皇帝寫個條子給她家.
警察就一定不敢再來了.
以免自己(警察)被扁皇帝砍頭.
hondansxnsx 發表於 2007-12-24 00:06
違法就違法.....
雖然法律不外乎人情.....
但是某些東西檯面上別拿出來.....
dsd_dav 發表於 2007-12-24 00:59
社會上值得同情的人太多啦!
要幫也幫不完~~>.<

政府的政策 如果在錯誤下去,人民會過的更辛苦了!
darrenfiy 發表於 2007-12-24 01:10
雖說違法就是違法, 但我很同情他們..
如果真是貧戶, 應該會有津貼補助吧?

其實台灣會變成這樣有太多其他的因素了..
美國的教育一直到大學以前都是免費的.
而且在美國高中畢業就入社會的比例佔了四成
也就是說讀大學並不是唯一的出路
如果台灣制度可以比照美國, 就不會有今天這個可憐的家庭出現了..
g0c209 發表於 2007-12-24 02:29
前面的大大也有提到

雖然令人同情
但是貧窮不能拿來當藉口

況且
我個人是這樣認為
如果今天違規攤販造成危險
比如瓦斯爆炸、影響交通...等
是不是又有人要嫌警察讓違規攤販這樣隨意擺攤??

是說
政府本來就應該做福利配套來幫助這樣的貧窮家庭才是
依我自身例子來說
自己讀國立大學加上生活花費,總覺得對父母來說就是個很大負擔了
更不用說像是例子裡面的四姐弟加祖父母
而且助學貸款...說真的
畢業之後保證可以有工作的人,目前來說有多少??
國立大學來說一學期2萬,四年八學期16萬
還沒工作就背負著16萬的債務
真的是有點沉重呀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2-24 02:44
如果政府覺得是可憐人的話
那就給他一張可任意設攤的免罪金牌吧
如果有,我想會大泛爛吧.每個立委我想都會要求分好幾面呢

我只能說,她們違法本就該罰,不管是政府缺錢也好,還是同業競爭也好,還是路人實在看不慣他們占用道路影響交通也好.
如果警察看到還視而不見,這跟沒有警察沒有政府沒二樣
不能上網說自己窮家裡可憐,就可以公然責怪別人不給他們違法
這跟惡人先告狀有何二樣

冤有頭債有主,以前擺攤賺的就算天天被警察開罰也是漂泊,如今人民要為那一斗米斤斤計較.這要算誰的帳,大家自己看著算
2grxjoox 發表於 2007-12-24 08:31
這一切都是阿扁的錯 要是他不當總統
失業率就不會那麼高 也就不會有上述的情形
發生了 所以這一切都要怪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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