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受夠了.. 我們也是受害者

yaris 發表於 2008-1-8 22:41:4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8 5221
唐老鴨點蚊香 發表於 2008-2-25 19:45
法律上無罪!因為就民法而言契約之程序是屬合法,除非他們有聯合欺騙之事實?!但請舉證!
剩下的如同你的不平與恨!
所以我們必須熟知ㄧ些法條保護自己!不管甚麼!尤其房地產!
about_joe 發表於 2008-2-26 00:26
就算法律上無罪,但他們的行為已讓人心寒,我想沒人願意自己的房屋被這樣吧!!
感謝大家把不好的仲介爆出來,不管最後要不要的到那些錢,至少可以讓社會大眾知道以後要避開哪些不良品牌的仲介,不然大家有樣學樣,以後買賣任何東西大家都來這套,我想這個社會只會越來越亂.
lin68 發表於 2008-3-2 05:40
如果這是詐欺的話,那全省的投資客都是詐欺犯囉?

徐小姐跟你說有買家,有欺騙你們嗎?那張先生不是買家嗎?
為什麼車位一定要獨立計價呢?不支你們那邊行情車位的單價比較高還是房子的單價比較低呢?以我門這邊行情來說好了,目前大樓一坪18萬,波道平面(基本上10坪)車位一個大概110,以買20坪來說,房子20*18+110=470如過併入附屬,那等于31*18=558
,以買賣雙方當然會找對自己有利的條件說不是嗎?怎能說以專業騙你們呢?
她以1550買入以2280賣出沒怎樣,只不過逢低買入彭高賣出罷了?
換個立場說,如果他買入1550,市場又開始冷,他以1450賣出,那是否也能告你們詐欺呢?

如果當初你姑姑是以1000萬買入,現1550賣出,有點扯遠了
HEBES 發表於 2008-3-9 17:12
原帖由 seibalahuang 於 2008-1-24 12:40 發表
我敢說市面上所有房屋仲介都是騙子
現在房事多麼不景氣 牠們總說不會阿我門最近成交量很多喔比往年都好
還說預計房價即將大漲 看個房屋就要人趕快下訂不然多組人在看有兩三組準備斡旋
聽了這麼多都是在放屁...
我 ...


請問一下 什麼叫做騙子?

跟你超收服務費?

你看了一年多的房子還沒買.只是你太挑剔了

抓不到你的需求..或3心2意優柔寡斷

你在怪到仲介身上...

不敢跟你說什麼??

你是能董多少ˇˇ
tpo_win 發表於 2008-3-9 17:20
沒錯 沒有騙服務費不是詐騙...

但服務業重的是心態...

如果以不實的情報來讓消費者購買...

實質上沒有金錢上的騙取...

但也算是一種無良的商業手法...

看一年不買又如何 幾百萬的東西...

這本來就是供需與你情我願的事...

說白點 如果買的人願意花時間做功課...

是不是可以省了很多 被不實行情迷惑的機會...

但 像什麼"現在房事多麼不景氣 牠們總說不會阿我門最近成交量很多喔比往年都好
還說預計房價即將大漲 看個房屋就要人趕快下訂不然多組人在看有兩三組準備斡旋"

這種信口開河的商業手段 如果你我不是幹房仲業務這行...

誰看了 都覺得是在小手段 沒水準呀!!!
845170 發表於 2008-3-19 19:05
我覺得這個故事
只是屋主不爽原本可以賺更多卻被人賺走
後來發現了...心生不滿吧???

但如果屋主真的那個價錢不想要賣
那也不會有接下去的事情
事後才說被人騙
立場上來說就站不穩了
紫色海龜 發表於 2008-3-24 12:26
這個喔...仲介真是....好事出不了門...壞事都傳千里耶......
wc8088 發表於 2008-3-25 11:42
所以在買賣服屋時應該對附近的房價做一些訪價的動作
才不會被當冤大頭砍~~
明葛格 發表於 2008-3-28 01:11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每個做業務的人~心裡總有一把尺!
只是這把道德的尺~是標準的高與低!
如果~做生意!
門市小姐,說您穿起這套衣服來很出色,但買回來後不喜歡!
或是只穿了一次,或是隔天就開始折扣戰!
您會覺得她是詐欺嗎?
投資~就是得承擔一定的風險!
我只能說~或許大家都覺得做仲介的業務,年收百萬~風光的很!
但是,辛苦的替屋主做廣告,被環保開單,被買方刁難~
甚至,有不少的客戶,總認為~仲介不該賺那麼多的佣金啊!
買一張保單~第一期有多少的保費是變成業務的佣金呢?
我們又何曾去直指~保險業務員詐騙呢?
仲介業或仲介從業人員~基本的道德標準
重大瑕疵(輻射,海砂,凶宅,嚴重漏水)
若屬明知,已知或可得而知~實屬仲介人員之疏失!
若價格上的差異,高與低~實在是個人之見解!
行情的高與低~在於個人的認知!
就像~買了股票變壁紙~我們又會去怪,證券營業員嗎?
如果~他也是聽老師說..大家一起去拱~~結果
我們誤信了~住了套房!
怨誰呢?我只怨自己~功課做的不夠多!
自許~自己雖然也在業界從業十餘年!
自認~專業與服務,在同區內實可屬排名前幾!
自求~不為逾越道德良知之事!
所以~買賣佣金不得超過6%
至於價格部分~
若賣方,賣低了~屬仲介業務非以詐術為之!我個人認為~
那只能算是~認知上的差異與業務的說服能力!
若以詐術為之~那直接透過律師,告死那個仲介與公司吧!
不會寫存證信函,我免費代筆!
賣方永遠不覺得賣了高價(縱使我們創了天價亦然)
買方永遠不覺得買到低價(縱使屋主急售得了便宜,賣乖者仍多)
每一個案例,並非說~
一定是消費者的錯,
亦非說~
一定是仲介的錯,
確實~仲介從業人員良莠不齊,空有一張嘴的大有人在!
但是~實足刁難的,買賣雙方,給予苛刻要求者,亦為不少啊!
只想說一句~多給對方多一些體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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