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8-1-14 13:50 發表
民主政治的理想狀態就是兩黨競爭,少數服從多數…
請問一定要小黨存在的理由是什麼?
假設國民黨 48%,民進黨 48%,某小黨 4%,會變成什麼情況?
會變成某小黨最大,所有的法案都必須接受某小黨的條件才能過關,
...
我贊成普大的話
上屆國會裡,無黨聯盟會左右逢源,國民兩黨都不敢得罪,變成多數必須服少數
就是他們掌握少數的關鍵票,這在民主制度中不是很畸形的嗎?
這幾天看到有人罵國民黨支持顏清標,是支持黑道黑金,為什麼會這樣,有去想過嗎?
對於所謂第三社會小黨的存在,有種疑惑
如果有一天,有個法案,只因少數幾人的抵制,或者違背他們的理念,而造成全國人民的負擔
請問,這筆帳要算在誰頭上?執政黨?最大在野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