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跳軌!  郝龍斌:影響營運 將依法求償

miu194 發表於 2008-1-24 17:06:0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5307
台北市長郝龍斌23日到北投機廠慰勞值班同仁表示,鑑於近幾個月陸續發生捷運跳軌事件,影響多數乘客權益,未來再有類似情況,除依《大眾捷運法》開罰外,相關設備與損失,還將根據《民法》求償。

配合「2008臺北最High新年城」及各地跨年活動,台北捷運公司動員站務、車務、維修及行政人員等400名以上人力投入第一線服務,提供連續43小時的大眾運輸服務,自96年12月31日上午6時到隔天上午6時,共輸運193萬人次,較去年同時段增加35萬人次,載客量更創下單日最高紀錄。

郝龍斌說,雖然運輸量很大,但整體運作順暢,這都是靠捷運公司所投入的400名人力,他很感動、也很感謝,有各位這樣的全力以赴,讓我們整個跨年做得非常好,一個半鐘頭之內就把大部分參加跨年晚會民眾做了『完美疏散』。

郝龍斌致贈水果籃給臺北捷運公司車輛部、營運部、電子廠、機電廠、行控中心等15個部門,並跟到場的150位跨年夜值班同仁一一握手。他表示,台北捷運的可靠度,從93至95年連續3年蟬聯世界第一,貓纜開通半年內就已突破240萬人次,捷運公司卓越的表現是市府團隊的標竿。

鑑於近幾個月陸續發生捷運跳軌事件,郝龍斌指出,未來除以《大眾捷運法》開罰外,因跳軌人員所造成的財物損失,捷運公司還會進一步求償,希望民眾不要到捷運站來做這些『影響捷運營運』的事情。

台北捷運公司副總趙雄飛補充表示,依據《大眾捷運法》,如妨礙正常操作,造成列車延誤未滿5分鐘者,罰1萬元,延誤5到10分鐘,罰2萬5000元,延誤10分鐘以上,罰5萬元。未來針對「蓄意」入侵軌道者,還會根據《民法》追加旅客票證退費、接駁公車費用、設備損害費用等民事求償。


個人覺得有點不人道...
出處http://www.ettoday.com/2008/01/24/327-2221966.htm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1-24 21:04 編輯 ]

已有(2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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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繪里 發表於 2008-1-24 19:48
求什麼償
自己管理不周
讓找死的人有機可趁
應該是要檢討自己而不是找人麻煩
何況人都死了
jo6cl4 發表於 2008-1-24 20:34
是該求償

自殺、找死的方法千百種 (創意無限)

幹麻一定要選這種會妨礙他人的方式呢

死者為大!? 他為誰死!?

什麼東西!!
alexi519 發表於 2008-1-24 23:09
真的都葛了話..他要找誰求償阿..:emo 003:
anson3126 發表於 2008-1-25 01:03
家屬吧...
2F的...你說不求償
那趕時間的人被擔誤到
捷運公司找誰說去 ?
這樣只是要大家別在去跳軌而已

跳樓都會壓死路人了
跳軌如果真的成功...
捷運翻覆多少人受傷 ?
莫小奴 發表於 2008-1-25 01:29
日本不是實行很多年了
在日本只要跳下軌道
妨礙到電車正常進度
不管有沒有死
都會被告 而且罰鍰還蠻重的
所以日本人很少人利用電車自殺
台灣是該學習 要死到別處去死= =
不要妨礙他人的權益 報告完畢
風之幻龍 發表於 2008-1-25 03:03
我也覺得這是應該的
還有像跳樓的啦等等都一樣
因為他們害的是很多人的社會成本
如果他的一跳害的人上班來不及
有的來不及去簽定重要的合約
而損失很大筆的金錢等等
那要找誰賠呢
這世上比他可憐的人多的是
為什麼他就要選去跳車
不會在家吃藥死一死就好了喔
shibala 發表於 2008-1-25 07:41
sigh... this is sooo sad
ppl now cant even choose their own way to sucide anymore man
outerspacer 發表於 2008-1-25 10:29
我覺得求償很應該耶
至少有不鼓勵人用捷運自殺的效用
alvischang 發表於 2008-1-25 13:19
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人都已經活步下去了
還要這樣幹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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