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郝龍斌23日到北投機廠慰勞值班同仁表示,鑑於近幾個月陸續發生捷運跳軌事件,影響多數乘客權益,未來再有類似情況,除依《大眾捷運法》開罰外,相關設備與損失,還將根據《民法》求償。
配合「2008臺北最High新年城」及各地跨年活動,台北捷運公司動員站務、車務、維修及行政人員等400名以上人力投入第一線服務,提供連續43小時的大眾運輸服務,自96年12月31日上午6時到隔天上午6時,共輸運193萬人次,較去年同時段增加35萬人次,載客量更創下單日最高紀錄。
郝龍斌說,雖然運輸量很大,但整體運作順暢,這都是靠捷運公司所投入的400名人力,他很感動、也很感謝,有各位這樣的全力以赴,讓我們整個跨年做得非常好,一個半鐘頭之內就把大部分參加跨年晚會民眾做了『完美疏散』。
郝龍斌致贈水果籃給臺北捷運公司車輛部、營運部、電子廠、機電廠、行控中心等15個部門,並跟到場的150位跨年夜值班同仁一一握手。他表示,台北捷運的可靠度,從93至95年連續3年蟬聯世界第一,貓纜開通半年內就已突破240萬人次,捷運公司卓越的表現是市府團隊的標竿。
鑑於近幾個月陸續發生捷運跳軌事件,郝龍斌指出,未來除以《大眾捷運法》開罰外,因跳軌人員所造成的財物損失,捷運公司還會進一步求償,希望民眾不要到捷運站來做這些『影響捷運營運』的事情。
台北捷運公司副總趙雄飛補充表示,依據《大眾捷運法》,如妨礙正常操作,造成列車延誤未滿5分鐘者,罰1萬元,延誤5到10分鐘,罰2萬5000元,延誤10分鐘以上,罰5萬元。未來針對「蓄意」入侵軌道者,還會根據《民法》追加旅客票證退費、接駁公車費用、設備損害費用等民事求償。
個人覺得有點不人道...
出處http://www.ettoday.com/2008/01/24/327-2221966.htm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1-24 21:0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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