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跳軌!  郝龍斌:影響營運 將依法求償

miu194 發表於 2008-1-24 17:06:0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 5309
千年等兩天 發表於 2008-1-25 17:00
:emo 065: 小弟覺得這沒有什麼好不近人情的,也沒啥討管理不周的地方
反對的大大們你們可有想過,自殺本身就已經是個錯誤的行為
火車站是給人拿來自殺的嘛,自殺者抓準時間衝下去~管理員來得及阻止嘛
如果自殺者跳下去的當時造成捷運or火車偏移軌道或者緊急煞車
那到時候造成死傷要算在誰的頭上呢,難道要死還要拉一堆墊背的嘛
就算自己要結束生命,也不因該影響到別人的權益
難道自殺就一定要跳樓或臥軌嘛,跳山崖或跳海崖就不行嗎
這些地方完全不會影響別人,而且就算你跳下去後反悔也來不及
:emo 020: 這些地方都"沒蓋鍋(台)"不怕你死不了,只怕你死意不夠堅決
這種法律的確可以遏止一些歪風,而且罰金額度因該要提高才對:emo 042:
無敵諠 發表於 2008-1-25 18:45
11樓的...
我欣賞你...
就是要這樣...
自殺就已經是不對的...
不必再拿其他的人的生命開玩笑...
是有要搏版面嗎??
58406006 發表於 2008-1-27 21:42
我覺得郝龍斌沒錯,本來影響到大眾運輸的事就要負起責任不是嗎?真的要依法來說,死者家屬是應該要付起相對損失的,只是人們習慣死者為大這種事情,可是相對的損失只能由政府來吸收,吸收的成本還不是回歸到人民身上?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2-2 01:57 編輯 ]
黑市 發表於 2008-2-2 04:59
不是只有日本
其他國家也是對於臥軌或是跳....
都是有罰責的,最主要是奉勸想輕生的人
多為別人跟可能要背上罰責的家人著想:emo 059:
vandriving 發表於 2008-2-2 09:08
大大息怒 ~
其實 很多國家作法 都一樣 ~
要自殺不是不可以 ~
而是盡可能的不要去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

建議大大 可以放到 "大聲公"~

覺得沒什麼不可思議的 ~
Anthonio 發表於 2008-2-2 11:31
是的  應該求償
死有輕於鴻毛 重如泰山
大概會跳軌的都是前者
QAZ強 發表於 2008-2-2 22:08
人都死掉了還要求償...
真是太不人道了吧!
就算是我的家人,我怎麼會知道她要去那邊自殺...
自殺的人應該不會跟妳說她要去哪邊死才對呀!
太離譜了!
eletalen 發表於 2008-2-2 22:23
這是正常的阿 哪裡不人道
我在國外住那麼多年 向來國外都是法. 理. 情, 也就說 鬧到法院 法官講求的是 法律第一 道理第二 人情排最後
只有在台灣 我看到的大多數都是 情. 理. 法. 那這樣 還要法律幹嗎??
有人自殺跳軌 妨礙了其他萬人的行程 如果當時人數眾多 還會在人心理造成恐懼 陰霾,甚至影響別人一輩子心理障礙 是該罰!!! 只要努力 人要堅強的活下去 不要輕言放棄生命!!!!:emo 032:
hikaru4399 發表於 2008-2-14 19:07
人都死了
還要賠錢啊!?
之前台北捷運站花了一筆錢做護欄
防止纇是事件
那其他站沒做護欄不是很哀
son85860 發表於 2008-2-14 19:10
對的,這樣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
上的安全,所以罰錢是好的,也可
以防止有心人做出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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