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lde (小兔娘) 看板 home-sale
標題 [心得] 和信義新竹光復店房仲交易的經驗
時間 Tue Apr 15 23:39: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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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男友在新竹光復路一帶購置了一間小套房型式的房子
當出屋主開價270萬
是男友的媽媽和姊姊過去看屋的
男友的媽媽表示喜歡 就叫他開價
這是錯誤的第一步~因為我還沒去看過 沒及時提醒他
才後面惹出一堆麻煩事
仲介是信義房屋光復店的業務
之前曾經我跟我男友一起去看過房子
那一個房仲給我的感覺很不好 就是只想賣房子 根本不管你需求的感覺
因為我男友很好講話(竹科宅男工程師...沒甚麼心機的人)
我是業務 我做事比較仔細小心
所以當初那一個房仲一看到我出馬
就偷偷跟我男友說覺得我很精悍
總之 就是不小心 房子實際13坪在我都還沒確定一切狀況之下
就跟我說成交了
然後我男友就忙著貸款甚麼的 我就看裝潢和家具
在前一陣子狂下雨之後的隔天
我男友為了要了解裝潢格局來到了新屋
屋況介紹一下 是9年屋的頂樓
結果發現很扯的是發生了
屋況說明那一欄 屋主填沒有漏水
結果一陣大雨 我們發現有天花板兩處漏水
另外那一天才同時發現馬桶裂成兩半 馬桶裡的水一陣子就會漏光光
至於是不是漏到樓下 因為無法聯絡到樓下屋主 所以只能最近在找時間過去找樓下屋主
總之 就是漏水的問題嚴重
然後 仲介就開始推卸責任了
本來都是透過仲介跟屋主聯繫
仲介本來剛開始只跟我們說馬桶願意賠我們一萬多元更換一個新的
屋頂漏水就找了一家油漆師傅報價給我們兩萬三
說他會處理
我是越想越不對
在看過ptt有關漏水的文章之後
發現這東西看來要天花板重新做 可能要花到十多萬
問題嚴重了
所以我就先跟仲介說因為我還沒看過房子格局 所以要去看一下房子
當天是清明節
所以仲介請他同事代勞 帶我們去看房子
依到房子那裏 我馬上拿攝影機出來先做蒐證的動作
這樣才能依法有據 避免證據的消失
當我開始進行蒐證時 代班的業務還問我男友我是不是幹刑警的...
當相片以及影片蒐證完畢之後
我接著在去拜訪左鄰右舍
經過查證
住隔壁的鄰居就說一月份時就聽屋主說過他家會漏水....
所以實際上 詐欺之嫌就出來了
接著代辦業務回去跟那一個房仲業務說
那一個房仲業務馬上連絡我們
說他會處理漏水
我問處理方式 他也不名 只說他們信義會找自己塾識的師傅處理
因為尚未完成交屋 所以我很緊急的處理這一件事
我請我男友要約屋處和仲介出來談清楚整體處理方式
當初考量處理往兩個方向做
一個是解約
一個是屋主處理到好
實際上在 屋主和房仲約在房屋見面時
房仲一開口就跟我們說他們師父把漏水處理好了
是打{希利控}的方式
加上連續幾天晴天
所以也找不到當初的水漬
我馬上拿出當初拍攝的照片及影片秀出來
房仲還在跟我揮 說屋主填沒漏水是他們認知上的差異
我很氣 我跟房仲講 今天如果他是買家
看到我照片跟影片的那一些東西
你的直覺會是甚麼
結果房仲剛開始還規避我的問題
我跟他說我也問過鄰居了 鄰居說一月份屋主就講過他家會漏水
後來房仲才跟我承認說是漏水沒錯
到這裡我跟仲介說
他今天要處理漏水的方式讓我覺得很隨便
首先 他在沒通知我們的情況之下就找人來處理
我人也不在現場 也沒跟我們商量 感覺就是交差了事加上湮滅證據
我的感覺很差
談到解約(我男友覺得麻煩想解約) 房仲就說要找他們法務跟我談
我跟他說我人證物證都有存留 請他們法務跟我連繫
我想了解一下解約的流程以及金額
(我當初是盤算對方算是惡意詐欺,所以解約有可能可以全盤拿回來)
然就也談到整修的部分
因為有樓上屋頂的漏水(很明顯的事實)以及樓下隱性的馬桶漏水問題
所以我們提出要找我們孰的師傅來看
仲介又馬上說也要找他們的師傅來看做估價
總之我們那一天的共識要修就要修到好
修到好的定義又很廣
所以我們找了兩家師傅來做估價
一家開價五萬多 說要把頂樓的隔熱磚拿掉 工法是塗奈米漆
另外一家是開價11萬 要做pu,而且pu還要做到女兒牆上
總之就是頂樓要打掉重做
問過我設計師的朋友 他們都建議做pu才不會出問題
仲介又找了一家來估價 也pu工法 開價八萬
仲介還跟我們講說就給我們八萬塊讓我們自己解決
但是經過查詢
結果那一家公司是一家註銷的公司
因為漏水工程牽涉到保固的問題
仲介的說法是那一家註銷的公司漏水的保固會用另外一家的公司名義開給我
我更覺得不知道這仲介在搞甚麼鬼
因為這樣在法律程序上日後有問題誰能認我的帳?
所以我很不客氣的仲介說 我覺得他到現在處理的方式讓我真的覺得很沒誠意
仲介又一直跟我強調是屋主才是最後有選擇工程師傅的權利
我跟仲介說
當初就說要修到好
交屋之後在漏水大家都麻煩 他這樣處理讓我相當憂心交屋後的品質
對於這一個仲介 我全無信賴感
感覺他就是想趕快擺脫我們
我跟他說我希望是由我們孰是的師傅來做 請他跟屋主說明
後來仲介打來 說屋主同意我們找信賴的師傅
但是要我們但書 一旦在發生漏水狀況 我們不能找信義房屋求償
(這裡我有點小小的疑問,信義房屋不是有所謂的漏水保固?
我真的不能在之後發生問題的保固半年內求償嗎?)
我目前還沒給仲介答覆
不過我自己致電給屋主
屋主人其實很客氣 是清X大學的老師
我跟屋主說明為何我要有我的堅持
是因為房仲一直讓我全無信賴之感
好的房仲會比較輕鬆
這一個房仲我感覺就是只想交差了事
我自己也是做業務的
我對我客戶都是會為他們著想 做事情絕對合乎法規
我今天要的就是服務品質而以
所以我跟房仲說明
交屋時我會做一個list做點驗清單
確認之後希望大家簽名做個紀錄
我知道我這樣有點機車
可是我覺得這是我買方的權利
有時候真的自己要多注意很多事
我真的不推薦新竹光復店的信義房屋業務
我也不知道該不該投訴他的處理方式
平平都是業務 我也不想斷人財路
可是這一陣子處理下來 很煩 也很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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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bbs看到的
沒想到信x房屋也有這樣的業務...處理方式也很糟糕...
真想跟他說你也幫幫忙
最近不是在打廣告 說信任帶來新幸福
這樣做豈不是在砸自家招牌嗎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5-22 19:4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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