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萬沒買出的房子過了半年變1880萬

哇哈哈030323 發表於 2008-6-3 16:21:0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7 4471
jarkin 發表於 2008-11-11 06:38
咳...台灣人的症狀....小氣...而且也不能讓自己吃虧...
說真的我也不例外...

今天要是我站在賣方的立場...我當然會希望賣高一點的價錢...
今天要是我站在買方的立場...我當然會希望買低一點的價錢...

所以才回形成房價的拉鋸戰...

看到大大您說的從950萬到1880萬...我想應該是因為小馬上
任的效應吧...還沒上任之前很多人認為房價可期...拼命以高價
位來收購..在轉手賣出..好賺取價差...但是事與願違...很多人就
套在5-6月那邊的高價位房價...現在你要他們賠錢賣...可能嗎?
除非他們缺錢...不然要他們認賠殺出...難喔...

那應該是誰的錯...我想多人都有錯...
一..小馬哥...競選期間開出的支票太大導致投資客拼命投入投資市場...
二..建商...靠著廣告和媒體拼命的散撥房價會續漲導致購屋著人心惶惶..和搶著買進...
三..仲介...我說...房價不會一直漲的...所以這已經不是可以說服消費者了理由了...
四..賣方...我說...房價會有貶值的一天的...很不幸已經到來了...你不缺錢...繼續放...你缺錢...快快處理掉吧...
五..買方...我說...房價要回到五年前的價位...應該很難...所以也不要一口氣就給她殺到4-5成...這樣會被當成是奧客...一點誠意都沒有...不過樓主看到的這個例子倒是可以一口氣就給她殺個5成...因為有點誇張...

現在全球都在不景氣...高價位的產品總有一天也會回歸市場機制的...
lin102 發表於 2008-11-11 13:11
有什麼好吵的
行情是什麼
有人肯從口袋掏出錢來買
那各就是行情
房仲講的聽聽就好
w3011 發表於 2008-11-18 21:55
950變成1880....這情況好眼熟阿
我個人判斷兩種原因
1.房仲為了某些品牌的制度.衝業績得到一些獎金
但不解的是.這類做法通常房仲不會再花錢去刊登廣告.因為明知賣不掉
2.標地物地點明顯
這種招數很多超知名的品牌都用過.屬於做成打靶件而犧牲屋主
意思就是根本不想賣這間房子.目的是為了掛上現場廣告.用這種方式在非常明顯的地點廣告.所得到的廣告效應是非常可觀的.就算一周兩天幫屋主刊登報紙廣告也絕對划算
我個人遇過最經典的例子.是我某件鄰路透天被某大品牌反開發.但底價1600萬的行情價.對方仲介接手後卻變成底價1800萬.三個月後另一個知名品牌又接手.變成底價2100萬.最後一間知名品牌承接後底價2500萬.當然這間房子最後誰都沒賣掉.屋主成了冤大頭

這種原理是屋主貪心所造成的.通常惡質房仲遇到這類的貪心屋主都會這樣搞.因為屋主資訊錯誤.不段的以媒體報導跟不正確的周遭行情而採高姿態.最後反被惡質房仲利用媒體文搧風點火.這也算是一種因果循環吧

這也是告誡各位賣方.別心存僥倖.市場有一定的基本面.硬著頭幹只會適得其反
jackpan1930 發表於 2008-11-19 03:28
看到以上大大討論的那麼火熱,我也想表達我自己的想法
不動產有種特性以上大大都忽略那就是唯一性
這種唯一性在店面本身最能凸顯出來
以店面為例
影響店面可做型態類別分為很多種,最常見的大小、地段、曝光度(明顯度)、結市程度、格局、車潮人潮......等等
假使一間50坪店面,行情100萬/坪,屋主想賣150萬/坪,這間店面如何賣的掉?
主要要尋找到適合的人買,如果找到不適合的人買,買方可能只覺得這店面只值
50萬/坪或者60萬/坪,如果找到適合的人,我相信會是用搶的,深怕買不到。
屋主對於自己本身擁有的不動產所認知的價位是如此
仲介此時會提供市場所能接受的價位給屋主,讓屋主參考

每一位   屋主   皆希望自己是那位幸運兒,能夠賣到自己心目中那個價位
每一位   買方   皆希望自己是那位幸運兒,能夠買到自己心目中那個價位
行情是由多數人成交所產生的數字,成交價位過高過低皆屬特例
會影響不動產價格的因素很多,可多方面比較(買賣雙方),賣的價格高與底,買的價格高與低皆屬個人環境思緒複雜因素所得到的結果,您覺得賣太低您可以不用賣,您覺得買太高您可以不要買。
價值覺對不是金錢所能去衡量的
bo5862000 發表於 2008-11-25 14:15
多出來的部分是要讓你砍的
就看你敢不敢砍了
zagger 發表於 2009-1-23 13:22
2樓的大大...
政府規定6%就真的這樣嗎
大家不要以為沒有AB檔案...
病例都可以偽造了
檔案是可以做的...只要先跟屋主說好...
屋主想實拿的價格是多少...剩餘多賣的可以拆帳或可以由仲介獨拿
反正表面文件要做好...不要出trouble就好
6%...想太多...不只六%...不要把消費者當凱子...
當然我也不是說全部的房仲業者都這樣...也是有實在的業者
當然要找口碑好信用佳的...但這種業者在哪....誰知道
zagger 發表於 2009-1-23 13:26
如果不想和仲介打交道可以轉打法拍銀拍路線
法拍資金要夠雄厚才行...但是每多拍一次就打八折
建議各位想買房子的各位等法拍屋
找較新的物件
出價價格大約底價乘以1.16多就大多可得標
wei.rehouse 發表於 2009-2-8 20:39
原帖由 zagger 於 2009-1-23 13:22 發表
2樓的大大...
政府規定6%就真的這樣嗎
大家不要以為沒有AB檔案...
病例都可以偽造了
檔案是可以做的...只要先跟屋主說好...
屋主想實拿的價格是多少...剩餘多賣的可以拆帳或可以由仲介獨拿
反正表面文件要做好...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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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
               
    屋主不是白癡,明明行情可以賣到一千萬的房子,仲介跟你說幫你賣八百,多的一人一半,甚至全部由仲介拿走,你會願意嗎?呵呵~~也許吧!但是我相信板上大多數人都不會願意,這就是人性。

    身為一個屋主,買賣房子這麼大的事情,是否也應該做些功課,而不是一昧聽信旁人的話語,改天你買水果買貴囉,是不是還要回去水果攤退差價,今天加油加了一千塊,明天一公升降三角,你是不是還要去加油站退價差?

    做任何事都需要一點思考,帶一點理性,也許生活不會有這麼多的抱怨,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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