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大:您每次都要考我一下才行逆?解答如下:
依據台灣建築技術規則 , 一般永久建築結構體設計年限為 50 年 , 特殊結構亦有以 100年 , 200年來設計 , 而臨時性建築結構則不在此限自行訂定之.
當建築結構到達使用年限時不一定需要拆除 , 就像車子一般超過設計年限的車子也有人在開 , 但是先決條件是車子必須經過安全認證(定期驗車) , 所以建築設計使用年限僅透露出設計時的考量 , 是否可以安全使用必須視安全鑑定來決定 , 一棟受到地震損害但並未超過使用年限的建築 , 也可能被判定為無法居住 , 同樣的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建築也不一定不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