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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喜好引用文章房仲.該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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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喜好引用文章房仲.該醒醒了
w3011
發表於 2008-11-17 20: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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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lo
發表於 2008-11-29 10:38
收拾殘局.房仲跟賣方?
因為建商有政府撐腰,所謂的官商勾結,日前不是在總統府明目張膽的進行.
媒體大幅報導,可是特偵組確視若無睹,這可不只7億,可能是700億或7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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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arking
發表於 2009-3-18 17:42
這
顆氣球就這樣永不停止的不段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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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b071
發表於 2009-4-1 10:16
說的真是有道理~~要人信服~~專業還是最重要的~~好好充實專業知識~~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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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23west
發表於 2009-4-1 11:39
認同+1
雖然我現在也沒錢,也不可能去買!
但以後存了錢大概也買不起!!
這個氣球越吹越大~~沒人去弄小的結過只有破掉~!
趕快破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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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4-2 20:10
日安:
引用文章沒有自己的看法,當然難以出色。不過在自身能力還不足以分析的時候,轉介別人的文章,想也罪不致死。文章好壞還是要看讀的人怎樣去評斷吧?若是好的文章,好的觀點轉介又如何?
更何況大家都相信所謂的專家,名不見經傳,說的話有人會聽嗎?同樣的話,透過所謂專家學者說出口,大家都相信。但是在一各小業務的口中說出來,可能被當廢話。開板大大對這一點可以認同嗎?
至於開板大大最後那段話,個人一點意見。我說說,您參考。
其實沒有專家,只有贏家跟輸家。商業行為就是這樣。多的是所謂專家跌破眼鏡;多的是一介草民化身大戶。這就是商業,所以在商言商。你有東西要賣,你會不會希望賣多一點錢?那是正常的模式吧?我想沒有人會希望我的東西不值錢的,就算真的不值錢也希望至少買方多給一點吧!
泡沫經濟的產生,是因為有些人把商業行為做無限上綱。把付出的跟該收回的做不對等的加價,若是以合理的數字帶入開板大大的公式中,我想應該也可以得出一各不是泡沫的結果。
今天房地產飆漲;慘跌。其實都會回歸基本面。套進時間的洪流中,不同的時段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曾經台北市信義路的土地只要你付政府稅金,就是你的。可當時你要嗎?若是以現在的時段來看,不要的傻子。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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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ce
發表於 2009-4-2 22:39
just wait for the bubble to burst and then we can start inv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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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t0527
發表於 2009-4-3 19:41
所為"仲介"就是一個人靠兩條腿在做中間人
老王賣瓜自賣自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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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ou
發表於 2009-4-3 21:39
沒辦法其實追根究底就只有一個字"貪",
人沒有錢拼命賺錢,有錢了又想要更多的錢,
這社會病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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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117
發表於 2009-4-3 22:43
我覺得那些房仲就是太好賺
一張嘴亂講, 就有錢賺
所以房價炒到很多買不了
買了之後房貸就很辛苦背
真是不道德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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