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房卡(今晚沖榜)
菲尼克斯乾脆纏在李維斯身上的行徑,對於李維斯來說,並沒有太大的麻煩。他不是一個講原則的刻板警察,現在更加沒有人監督,可是沒有顧忌。
他的右手,被夾住在兩個人中間,被兩團柔軟的東西擠壓著。而他的左手則是方便自如,向上摸到了菲尼克斯頸間,就在菲尼克斯以為他想要佔便宜而露出一絲不屑的時候,頸間靜脈被重重一切,很快就昏迷了過去。
把她丟在地上,李維斯打開了她那個包仔細檢查。
包裡面自然裝不下她換過的兩套服裝,很明顯,在醫院裡面,還有人接應配合她,她的任務,只是把曾穎琳騙進去。除了手機、錢包、口紅等常見物品外,也就只有那個防狼電擊器了,並沒有其他能夠和犯罪聯繫得起來的東西。就算把她抓起來了,也沒有證據能夠告她什麼。
不過,還是有所收穫,在包裡面發現了一張尖沙咀半島酒店的房卡。
李維斯把房卡收入了自己的口袋裡,然後查看她的手機。菲尼克斯的手機短信箱,並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信息,就是電話簿也沒有多少聯繫人,連通話記錄都已經刪除過了。
在一一查看她手機裡面電話號碼的時候,李維斯已經在和郭楷文手機裡面的號碼逐一對比。
結果很遺憾,郭楷文手機裡面有的號碼、包括他最後撥打的那個沒有存的號碼,都沒有出現在菲尼克斯的電話本裡面。
即便如此,李維斯還是把她手機裡有的號碼、聯繫人一一銘記,把價值都發掘完了,才把手機裝了回去。做完這些,他把昏迷的菲尼克斯扛了起來,一邊打電話聯繫羅詠詩,一邊扛著她下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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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組安排人過來把兩個人都接走了,對於羅詠詩和李維斯兩個人的搭檔,張小勝頗為滿意。李維斯在還沒有正是入職,就已經立功一件。
不過這個時候,只是電話裡面勉勵幾句,就打發他們繼續做事——其他的警員還沒有從醫院裡把曾穎琳找出來。
「為什麼要把嫌犯打暈?下手會不會太重啊?如果她沒事出去,會投訴你的。」
羅詠詩還是坐李維斯的摩托車,現在時間雖然寶貴,但不用追車,特意要求他慢一點。剛才來的時候,她已經領教了這小子的瘋狂。
「她有腳的,我不打暈她,她會跑的。你們又沒有給我準備手銬、腳鏈。」
怕他出手太重,是因為羅詠詩剛才看到他一拳把車窗玻璃打破的狠勁,怕那女的也是頭上挨了他一拳。但從這兩天他出色的表現來看,固然不拘小節,卻不會亂來。想到他是用拳頭打碎玻璃,又忙問道:「你的手沒事吧?」
「沒事,」李維斯看著前面的路,把右手向後揚了揚,「我的是鐵掌,當年號稱鐵掌那個什麼飄來著。」
羅詠詩忍不住好笑:「鐵掌水上飄?還拳打幼稚園、腳踢敬老呢。」
「沒那麼光榮,只不過一雙手推MM推得多了,人送外號鐵掌乳上飄。」
「噁心……」羅詠詩在後面打了他背上一下,又挖苦道:「我看你剛才把那個女的打暈,主要目的也是為了佔便宜吧?真受不了你!」
李維斯笑笑,適可而止,沒有繼續開少兒不宜的玩笑。至於羅詠詩對他的看法,也用不著去多解釋。
「喂……你是不是走錯方向了?柯士甸道?過了佐敦了,這是往尖沙咀啦!」說好是回去,羅詠詩也不怕他會迷路,說話間沒有留意走的路線,現在發現方向錯了,忙拉了他肩膀一下。
(註:香港很多街道是以前用英文命名的,中文名是按粵語發音音譯的,所以會有柯士甸(Austin)、佐敦(Jordan)等按普通話讀起來拗口、又難解的地名,大家不用記憶理解,當某街就行了。凡與劇情關切大的地名,我都按照普通話習慣,用好聽、好記或者用虛構的。)
「幹活都要吃飯啊,我們先去吃午飯。」李維斯開始加快速度。
羅詠詩無語,還沒有畢業的學警,紀律性就是不夠啊!這麼重要的時候,還惦記著吃飯。「那你要去哪裡?買個盒飯不就得了?」
「那怎麼行?你是我上司,我要巴結一下你嘛。第一次請你吃飯,當然要好一點,我決定請你去半島酒店。」
羅詠詩再次無語。
「好吧,我會給你機會巴結的,但現在能不能請你正經一點?OK?」
李維斯從口袋裡面掏出菲尼克斯的房卡,遞了過去。
「這是什麼?」看到是酒店房卡,羅詠詩首先皺眉了一下,不過隨即便意識到了關鍵。「你從那女的那裡找的?」
「嗯。」
「你這樣是不對的!就算你查到了,也應該向上司匯報!」
「我這不是正向你匯報嗎?我可沒有甩下你自己去。」
羅詠詩想想有道理,只是這樣不合規矩。
「張警司是要我們回去醫院協助,我們這樣……」
「你是我上司,他是你上司,匯報是你的事。但我必須先去做,如果等回到警局,把她叫醒、筆錄、審問一番,再查這房卡,就算裡面有什麼也都沒了。」李維斯隨意的說道。
對於他丟過來的問題,羅詠詩不得不自己面對。從程序上,她應該要制止他,等上面的批准。但從實際出發,她明白李維斯是對的。只能自己打電話向上面解釋了。
沿著彌敦道一路向南,經過九龍公園、經過重慶大廈、趕到了半島酒店。
(今晚12點後還會更新。這周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一直在新書榜第四,在前面下榜後到了第二,明天開始是最後一周,希望各位兄弟繼續幫忙頂上推薦票,希望能夠堅挺在新書榜前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