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提出,全國用10年時間,分批廢除簡體漢字,恢複使用繁體字,原因有三:
一、上世紀50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
二、以前說繁體字太繁瑣,難學難寫,不利于傳播,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是用電腦輸入,再繁瑣的字打起來也一樣,所以這個問題已經漸漸不存在。
三、恢複使用繁體字有利于兩岸統一現在台灣依然用繁體字,并稱其爲“正體字”,深有意味,還要爲“正體字”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産,給祖國大陸方面造成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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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繁體,簡體并存的比較好
簡體寫上來,比較方便
就好象英文的大小寫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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