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彭培業:Q4或明年Q1房價噴出 豪宅挑戰每坪300萬

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7-21 12:04:4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9 4814
colorful_tony 發表於 2009-7-31 22:49
10# aersonchen


     我前些時候正巧在南部聽過彭總演講,妙語如珠,場場爆滿。請問他若是你眼中的混蛋,
那麼那些被特偵組約談的貪污商人,在你眼中是什麼? 跑路去美國的又是 ? 在網路上罵人混蛋,
而你在我眼中又是啥 ?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個人看法,就像股市也多空分歧,但是請勿用言語攻擊
別人,越是辱罵別人越顯得你的渺小。
         台灣景氣連續九個月的藍燈,最近已經轉好,代表打了9個月的大底,你沒聽說過底打好後,
未來就有上漲空間嗎 ? 更何況台灣極可能像香港 , 房地產與股市都在圓形底打好後的走大多頭,
成長五倍。
       我覺得對未來要充滿希望,台灣未來幾年有很多成長空間。  
       彭總有宏觀,加油,台灣加油,請彭總給台灣加油給台灣信心。
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8-1 09:39
11# colorful_tony

日安:
首先需澄清..我沒在這裡罵過誰是「混蛋」,請將本主題回文篇篇都讀過,再回覆好嗎?
至於你去聽彭總的演講,OK阿,那你要不要再開各文說說你的感覺及對目前景氣阿什麼的環境之類的話題做一各你自己的闡訴,跟大家分享呢?
在這裡發言多是因為要分享個人的觀點,至於是否被認同與否就看其他讀文者的自由意志了
我在您眼中應該不算什麼吧?說我阿Q也好..在下以為我不用取得你的認同,你愛怎麼發言,要怎樣捍衛同僚,都由你...不過要把對象搞清楚,好嗎?
萬分感謝
168kiwi 發表於 2009-8-1 21:12
唉!我轉貼一篇文章給大家看,也請三樓的大大自己小心
文章出處: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 ... se&parent_path=,1,660,&job_id=69618&article_category_id=283&article_id=32546

罵人!用詞豈能不謹慎  
文 / 黃育杉 【台灣法律網】


混蛋!笨蛋!你爛透了! 罵人的就這樣吃上官司

〔案例〕

某家公司的老闆,因為在辦公室當著眾多員工的面前罵一位主管是「混蛋、笨蛋、爛透了」,這名被罵的主管氣不過,控告老闆妨害名譽……。案經檢察官調查,認為辦公室是屬於「公共場所」(符合法律所謂的「公然」),老闆罵員工的行為,的確構成侮辱,因此將這名老闆起訴。


〔說明〕

其實,老闆罵員工所用的字眼,還不只這些,像是垃圾,白痴,你是豬等等,甚至是涉及他人祖宗八代的侮辱,或是語帶威脅等等,在法的價值裡是屬有「貶損他人」或「強令他人接受不當侮辱」的言語。

刑法第309條關於「公然侮辱罪」之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上所謂之公然,即行為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聞共見之場合。侮辱,即語言之含義,足以減損特定人之聲譽者而言,具體案例事實,符合上開要件者,即應成立刑法第三○九條之公然侮辱罪。(罵人!用詞豈能不謹慎)
168kiwi 發表於 2009-8-1 21:14
有建設性的發言  是大家所樂見的
ryo8250 發表於 2009-8-2 00:03
何必罵人
沒有交代清楚
樓上罵人的那位
請問前一個工作離開五年多那是什麼工作?
又說理專都不敢騙你
你又把理專都得罪光了。
不要太自以為是
ryo8250 發表於 2009-8-2 00:19
論壇是給大家紓發情感的地方
好像不是給沒有數據、沒有根據,隨意批評甚至取暖的所在
節錄一段新聞內容加以發表,不是件很難的事
既然是這樣,那也要有接受不同聲音回覆的雅量
如果這麼厲害,理專都不敢騙你
那媒體應該要來採訪你,教大家''如何不被理專騙''
成熟點吧~孩子
pag0728 發表於 2009-8-2 16:41
本帖最後由 pag0728 於 2009-8-2 17:03 編輯

知恥近乎勇,3樓的將罵人所用的混蛋二字改成OO了。
在網站上任意罵人的態度,是一個人基本修養問題,但凡事走過必有痕跡,其實3樓相關留言資料,我朋友當初看不下去,早已列印下來,準備寄到桃園給彭總本人參考,因為他有他的權益,他可以一笑置之,當然也可以請台北地檢署自訴偵辦,總之,都是他的權益,罵了人也有負責的義務,這就是社會路!
而且3樓在網路上罵人的,好像也在本站(正義形象下的敗絮)這篇文章說過信義,也自己承認在房仲業待過,請問3樓的到底在哪一家房仲做過,請大家公布,進行人肉搜索吧!
請3樓的不要再去修改那篇文章了,因為都被列印下來了,最重要的不要在網路上隨便罵人,罵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是什麼。
gb9989 發表於 2009-8-2 18:50
17# pag0728
那2個OO是我修改的.掛在那裡很難看.謝謝!版主敬啟.
TaylorSwift 發表於 2009-8-2 19:46
有這麼紅嗎???
彭先生的談話竟然可以引起大家的口水戰!!!難怪....真的太紅了~~
還好我在家金融海嘯時,已經先買了房子了(真是賺到了!!)
但,現在的房價真的有點貴,買不起是誰的責任呢?????
其實...大家都有責任。

也是粉絲!
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8-2 20:30
日安:
一位大大的「混蛋」說,似乎讓少數台X房屋的仲介人或是彭先生的粉絲們群起圍攻,在下貼這篇文章希望激起大家討論的火花,似乎變成「火藥」,是否不要再這樣情緒化了,將焦點從彭先生給人的觀感這一點,拉回到對房地產發展的觀點,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要繼續筆戰也好,發洩之後不要搞錯焦點了,也請發表你個人對房地產的看法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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