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vandriving 於 2009-8-21 13:19 編輯
抗議女警太兇 婦索回剛捐善款繳罰單
更新日期:2009/08/20 04:09
〔記者洪臣宏/林園報導〕高縣66歲婦人黃何雪昨天騎無牌照機車到林園鄉公所捐八八賑災款2萬元,
返途中遭林園警分局林姓女警攔查,黃婦指控女警態度差且硬要帶她回警局,氣得拿回「還未入帳」的半數捐款來繳罰單。
索回半數 老公:今捐回
黃婦強調,不是因為被罰錢才要回捐出的1萬元,而是為了抗議警方的執法態度;
黃婦的先生表示,今天會再去一趟鄉公所,把要回的1萬元再捐出去。
執法態度 所長:再教育
林園派出所所長張仁德表示,林姓女警執法比較認真,若是態度問題,他會再教育。
黃何雪昨天上午拿著2萬元到鄉公所捐款,回到家門口前100公尺,因騎了未掛牌照機車,遭林園派出所林姓女警攔查。
黃何雪說,她當場出示捐款收據並且說明原因,但女警連看都不看,
不讓她回家拿駕照證件,且口氣惡劣地要帶她回派出所,她立即跑到鄰居家借電話,未料女警也跟來,彷彿怕她逃跑,還催促「快一點、配合一點!」
黃何雪說,她活到66歲,從未被人像審犯人一樣兇過,「如果我長得像太妹,就會接受這樣態度」,說到委屈處她不禁掉淚。
林姓女警原本要開她無照、無牌駕駛,共12000元,氣得黃婦向鄉公所要回1萬元繳罰單,最後警方只開「無照駕駛騎乘機車」,被罰6000元。
據了解,黃何雪與夫婿經常捐款助人,為地方名人。
黃婦說,水災後就想捐款賑災,因兒子16日結婚很忙,
才會昨天一早趕著出門捐款,沒有帶駕照,車子則為親戚贈送的無牌照機車,平常只做代步。
她強調,「被罰沒關係,我繳得起!」但老百姓不該平白被羞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20/78/1pfxt.html
去捐款卻被當偷車賊 婦人氣極討回一半
更新日期:2009/08/21 01:47
八八水災災情慘重,各界踴躍捐款,連高縣一名黃姓婦人也不例外,19日她騎車到鄉公所捐出2萬元,
但回程路上卻因無照駕駛被女警攔下,不但被開單罰6000元,還被當作偷車嫌犯看待,儘管她一直解釋自己是去做善事捐款也沒有用。
黃姓婦人一氣之下,跑到鄉公所討回1萬元來繳罰單。
秀出黃色捐款單據,捐出去的2萬元善款必須討一半回來,都是為支付6000元的紅色罰單,
討回善款的黃姓婦人很委屈,她說會這樣做,實在是因為開單女警的態度太過惡劣,
以無照駕駛開出罰單無可厚非,但甚至將她的機車都翻過來一一檢查、觀看,讓她覺得被當作偷車嫌犯看待,相當不好受。
19日上午,黃姓婦人騎著機車去鄉公所捐款2萬元,回程的路上因為機車沒有牌照,又沒有駕照與身分證,
被女警開單,氣得她衝回鄉公所討回剛剛捐出的1萬元。
婦人強調自己最後還是把1萬元再度捐給災民做愛心,而開單的女警雖然沒有對執法過程多做解釋,卻也在派出所長帶領下,登門道歉。
畢竟一個是為了執法,一個是為了賑災,雙方還是各退一步,以和為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張名榕、楊祐彰)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08/21
http://news.msn.com.tw/news1387665.aspx
為了 "捐錢" 就可以違法騎乘無牌機車 ~
無牌機車還可以 平常作代步用 ~
老百姓不違法 怎會平白被羞辱 ~ 還強調,「被罰沒關係,我繳得起!」
這地方名人 真是夠屌 ~
還登門道歉 ~ 我弟17歲{未成年}時 無照駕駛 被罰6000 ~
那個警察欺壓 "未成年青少年" 所長也沒來登門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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