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鴨血燙傷嘴 也要告

vf726876 2009-12-22 19:22:5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3 11846
t7221147 發表於 2009-12-28 01:25
傻了吧!!
想敲竹槓!!
也找些好理由吧!!
這麼遷強~還是醫生耶!!
天阿~怎麼會這麼傻阿!!
know 發表於 2009-12-28 01:29
真是誇張,根本是想吃霸王餐吧!
那哪天他吃冰吃太急給嗆到的話不就要怪店家把冰冰凍的太涼了,使他吃的時候嗆到了!
lonebottle 發表於 2009-12-28 01:30
一看就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最佳寫照阿...
真的是歹年冬涍肖郎...
choupiao 發表於 2009-12-28 01:41
那個..可以先請問一下專業人士...
鴨血真的不新鮮洞會很大嗎..
台灣人有句俗話:燒怕狠...
大口大口吃怕啥...
INOSISI 發表於 2009-12-28 02:22
真的太誇張,竟然還是醫生,
而且火鍋店也不收他的錢了,
這樣還要告~
jrhua 發表於 2009-12-28 02:27
提供一個案例
一個老太太將洗好的貓放到微波爐裡烤乾
當然,貓死了
老太太索賠,因為微波爐的警語上沒寫不可以將貓放進去
老太太贏了....
不過這是美國
在台灣
告不贏的吧
jordan651116 發表於 2009-12-28 10:46
制實在是太無言了啦難不成在家吃飯燙到要告煮飯的家人嗎
jws71032 發表於 2009-12-28 14:50
自己煮鴨血燙傷也要怪店家
真是無言
那個醫生大概是太缺錢了才會這樣做的吧
看到新聞後都傻眼了...
PIN719 發表於 2009-12-28 15:13
雖然很瞎很扯~~~
但也反映了法治的漏洞..
法律真的只保障有錢請律師的人嗎
HAMLET 發表於 2009-12-28 15:44
亂告店家的人已經夠怪的~
但是更怪的是~
這種鳥事也能變成新聞~
你說台灣真的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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