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夫可以這樣先斬後奏嗎??

kuoeight 2010-4-30 23:21:25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3 9221
為什麼七點半要槍斃

九點才敢發布消息  

這麼晚發布消息的原因是不是有選擇性槍斃

就算這四個人該死  那其他40人呢??

難到心情好就不殺  心情不爽就拖幾個出來殺掉??

是誰給了曾勇夫這種惡魔的權利

在講究人權的現在  應該人人一率平等  一起推進去斬掉才是

還有  下次行刑  記得通知媒體  誰曉得曾勇夫會不會搞個台灣實尾島風雲

讓掛掉的屍體畫面給全民檢驗  不要剝奪死刑犯的死權  去逼他們做不願意做的事

相信人權團體也會同意的!!

已有(7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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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elle-tpe 發表於 2010-5-1 00:37
本帖最後由 noelle-tpe 於 2010-4-30 16:40 編輯
為什麼七點半要槍斃

九點才敢發布消息  

這麼晚發布消息的原因是不是有選擇性槍斃

就算這四個人該死  那其他40人呢??

難到心情好就不殺  心情不爽就拖幾個出來殺掉??

是誰給了曾勇夫這種惡魔的權利

在講究人權 ...
kuoeight 發表於 2010-4-30 03:21 PM



槍決的四個都是沒有再特別上訴或是申請釋憲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305090506616
gb9989 發表於 2010-5-1 00:38
很不幸的他可以!他批了就行.你奈他何?總算有個有肩膀敢批公文的出來了!謝天謝地!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5-1 01:03
答案是不行吧

殺人又不是兒戲

也不能叫她們排成一直線用AWP一槍解決 = =
main760805 發表於 2010-5-1 02:26
請問死刑犯 拿來的權力 哪來的生命權 歷經幾審 都已經判死刑了 讓他們活了那麼久 也浪費了太多的人民納稅錢了
死刑本就該執行 依法行政 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只要死刑還存在的一天 就應該執行 死刑犯還有人權可言嗎? 都已經可以輕易剝奪人家生命權的人 哪來的權力可言 法律不是遊戲 心情不好殺了幾個人哪可以當兒戲
windwing666seed 發表於 2010-5-1 03:55
「在講究人權的現在  應該人人一率平等  一起推進去斬掉才是」
這句話太帥了,不得不讚一聲好啊,
該執行的就要執行啊,拖拖拉拉的反而折磨人。
魚子醬男孩 發表於 2010-5-1 04:13
做了這麼多壞事被判死刑
的確是該有一個了結了
ckclub 發表於 2010-5-1 04:21
要刮人之前,請先看看法務部的聲明。
廢死聯盟連這四個人的授權書都沒有就敢先去申請這四個人的釋憲,請問這是不是不尊重死刑犯的人權?
這四個人中,有三個人拒絕授權釋憲,一個人授權書根本沒有送到大法官那裡。
法務部是依照是否有釋憲或特別上訴已經受理來選擇要執行的人選。
至於,讓死刑犯曝屍示眾,這跟你講的人權符合嗎?(死刑犯願意給能像料理牲畜般觀賞?)
再來,能公開播放嗎?
廢死聯盟一開始就反對死刑,任何執行死刑的方式都反對,你的意見恐怕跟他們不符合喔!
HubertLin 發表於 2010-5-1 08:17
我完全看不懂你到底要表達甚麼?
法務部長本來就可以簽屬三審定讞,而且所有司法救濟途徑都走完的死刑案
依照目前的說法,他簽這4個人的執行令並沒有問題
法律也沒規定執行死刑要先行公告天下
而且要通知媒體?公布屍體?
現在報紙有血腥鏡頭都要馬賽克...那能這樣搞?
而且哪個國家會轉播死刑?
喔....你是說伊拉克?
至於那個啥廢死聯盟的釋憲案...我看了實在不知道他們是搞屁?
說啥三審沒有律師辯護所以不何啥狗屁宣言
台灣三審是書面審法條審....又不開庭
你律師最多提出上訴狀作書面辯護罷了...這不就也是一種辯護?
不被駁回才真是怪了
trsherica 發表於 2010-5-1 09:17
人家先斬後奏,已經夠尊重死刑犯了
不然媒體個個守株待兔拍他們走進執行場,全台灣都看著電視轉播聽槍響聲
樓主會因此感到滿意嗎?原來所謂的死刑犯的人權就是如此啊...長見識了
就像白冰冰說的
我們對死刑犯夠仁慈了
執行前先給他們好吃好喝
然後打麻醉針讓他們沒知覺槍決
想想那些死刑犯是如何對待那些被害人?殘忍的手段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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