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董受訪時反駁的真的沒錯
富X康 不是血汗工廠....根本就是
血淚工廠
還要求自殺之後本人或家屬不提出過分要求
基本上..把員工逼成這樣....還要簽這樣的同意書....真的很過分
網頁新聞: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N2/5624465.shtml
南方都市報報導,昨天,一名富士康員工稱,「十一跳」後,他收到了兩封公開信,一封來自郭台銘,另一封以富士康科技集團的名義發出,大意為,今後員工再發生跳樓自殺等事件,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之外過當訴求。要求每位員工均須簽字。
一封來自老闆郭台銘,慰問員工之外,稱會繼續努力改進廠區軟體、硬體建設。
另一封名為「致富士康同仁的一封信」,以富士康科技集團的名義發出,大意為,今後員工再發生諸如跳樓自殺等事件,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之外過當訴求。要求每位員工均須簽字。信中部分段落引起員工不滿。
信件分兩部分,由一條虛線隔開,上半部分是富士康科技集團的通告,下半部分是員工的承諾。通告表示,員工本人或同仁有任何困難均可致電「員工關愛中心熱線78585(請幫我幫我)」,若提供的資訊「防止了其他同仁之意外事件發生,公司將給予適當獎勵」。
另一方面,對自殺、自殘等意外事件,富士康不支付法律、法規外的賠付專案,「但定會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進行依法補償,並進行合理撫恤工作」。
承諾部分共有3條,均與員工的心理狀況有關。員工需承諾,遇到任何生活、工作問題,一定會及時求助,若導致意外傷亡,不提過當訴求、不採取過激行為困擾損害公司名譽、影響公司生產。
員工還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現困難時,同意公司方面直接與親屬取得聯絡和溝通,「同意公司基於保護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體或精神出現異常情況下,將本人送醫治療」。在這封信件的最後,要求員工簽署知情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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