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天理 刑求冤殺江國慶 9軍官全不起訴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1-5-25 06:00:0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2 11280
yuchuan0521 發表於 2011-5-26 06:20
台灣六月要降雪了拉
哪有時效過了就不起訴的
A8080 發表於 2011-5-26 06:22
俗話說的好官官相護也不就如此,從一開始政府上層早就知道了,不過某位姓陳的為了當總統拼5政績自知不理,到了現在姓陳的下台還坐牢才有辦法翻案,就大概知道原因了,不起訴可能他們是國民黨的看門狗.....
winderet 發表於 2011-5-26 06:23
台灣冤獄多著是吧..當初他們做的應該是理所當然.不然怎能當高官阿
A8080 發表於 2011-5-26 06:23
回覆 8# zongxihuang


    台灣法律是為有錢人而設的,目的就是能多貪點錢,所以台灣殺人放火是無罪的,只要你有錢一切OK,搞不好被告反被法官說被害人都不一定
a00759 發表於 2011-5-26 06:51
沒天理啊...
官官相護...
馬總統...這就是你所說的平反嘛???
maxdean 發表於 2011-5-26 07:22
根本是一堆人當時為績效.為升官發財所產生的"謀殺案"...如今殺人群不但無罪,還要其他人的納稅錢來賠? 謀殺罪有追訴期限? 天理何在???
HUMAN2004 發表於 2011-5-26 08:03
不對吧
殺人嘗命呀
應該以謀殺罪 起訴 當初的官呀..
追訴期 應該超過20年吧
小馬呀 您最好趕快硬起來呀
選期快到了呀
將當初亂判的 及刑求的所有 官員
全公怖出來
讓所有網友 鄉民圍剿吧
sam1734 發表於 2011-5-26 08:26
不對吧
殺人嘗命呀
應該以謀殺罪 起訴 當初的官呀..
追訴期 應該超過20年吧
小馬呀 您最好趕快硬起來呀
...
HUMAN2004 發表於 2011-5-25 11:26



   
殺人嘗命是沒錯....
問題在於那些檢察官要不要朝殺人罪偵辦...
所以那些檢察官才是該被吐口水的一群人...
而且自古以來軍檢不是最不合的2個單位嗎...
特偵組辦扁無力...不要連辦江國慶的案子都是個軟腳蝦
llxxll 發表於 2011-5-26 08:34
政府又軟了
專吃百姓的髒東西
kevin7053 發表於 2011-5-26 08:39
!!沒天理阿!!!!沒天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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