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無罪是司法不公 那扁貪污無罪又怎麼說?

 
lovetw' 2011-8-26 11:39:41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9 20618
cy0602 發表於 2011-8-26 15:03
果然是政客在做的事  只問顏色不問是非
babu~ 發表於 2011-8-26 15:53
司法已死是沒錯!!
不管藍綠都一樣...
看這兩個判決,不是已經死了嗎?
不就是一堆政客和法客在玩大家??
fo123 發表於 2011-8-26 15:55
問題一
某人, 從國小就到工廠打工.
幾年後, 那人成年了, 老闆跟那人說, 你未成年是非法童工.
你得把這些年的薪水還出來, 還要賠我的名譽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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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
大陸要是做一張蔡英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身分證, 不用辦理,而完全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身分, 這樣是否算擁有雙重國籍. 是否喪失中華民國某些選舉資格.
按錯鍵 發表於 2011-8-26 16:42
問題一
某人, 從國小就到工廠打工.
幾年後, 那人成年了, 老闆跟那人說, 你未成年是非法童工.
你得把這些年 ...
fo123 發表於 2011-8-26 15:55



    比喻不恰當,法律上的實質意義並不同
未成年非法童工罰也是罰老闆,在法律上童工並無法律責任.

而在李案裡當事人是在法律明文規定下,刻意隱瞞其雙重國籍下任職公職
實屬法律行為,再法律明文規定下刻意隱瞞,而任公職者應為不當得利者,應實屬欺騙行為.

在雙重國籍部分,要擁有其國籍必須經過申請還得經過國家效忠宣示,多重審核才會通過,
並不是隨便幫你印一印你就算是這國家的一份子,國籍並不是持有綠卡,是擁有國家賦予的人民權利與義務,
可行使公民之權利也必須盡公民之義務,在雙重國籍下如何能做到效忠台灣這個國家.

以上為個人看法不分顏色
everfree 發表於 2011-8-26 16:57
阿扁這個判決又再一次證明法律是會向人民低頭的(尤其是在選前).....
fo123 發表於 2011-8-26 17:03
本帖最後由 fo123 於 2011-8-26 17:09 編輯

回覆 15# 按錯鍵

我也認為他是欺騙, 但我說的是還錢 ,這我認為有問題.
我換個比方好了, 某應徵要求是要大學學歷, 結果其人被發現只有高中.
他是否必須還薪水給老闆.
大陸要是不多重審核呢, 法律上可不可以實質認定他有雙重國籍.
我說這些只是覺得國籍=效忠, 已經過時了.
simonlake 發表於 2011-8-26 17:21
誰叫咱們小時不用功…唉…
長空 發表於 2011-8-26 17:35
台灣真是貪官的天堂
這倆傢伙為往後的貪官提供的教戰守則
人人有功練啊
暗黑冥煌 發表於 2011-8-26 18:09
本帖最後由 暗黑冥煌 於 2011-8-27 08:05 編輯

對於權貴人士

台灣法官能做到自由心證凌駕事實與法條的

大有人在

一審二審更審差那麼多
證明至少有一個判決以上是有誤的
如真想推動司改
大可從此點改革
wildwolfliang 發表於 2011-8-26 19:05
那樓主為啥不開一篇文幹譙李慶安?

騜都沒事了,為啥扁就要關到死?

要關就大家一起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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