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外交風暴 FBI強逮我外交官 美檢:台灣非主權國 無豁免權

 
mochen 發表於 2011-11-12 05:28:35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 3245
本帖最後由 mochen 於 2011-11-12 07:03 編輯

台美外交風暴 FBI強逮我外交官
控虐傭 我國抗議:立即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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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駐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被美國FBI以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逮捕。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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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長楊進添昨對劉姍姍遭逮捕一事,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
趙元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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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11月12日 【綜合報導】據外電報導,我駐美國密蘇里州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讓菲傭超時工作,涉嫌壓榨虐待,且未依契約,只給對方1/3薪水,涉嫌詐欺,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探員逮捕拘留。外交部長楊進添昨證實此事,但指外館聘僱菲籍僕役屬公務行為,該僕役不告而別,劉主動通報配合調查,反遭逮捕,美國違反台美間外交官的豁免協定,「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劉姍姍。」


劉姍姍是第一位因「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被美國起訴的外國外交人員。據堪薩斯市《貝林漢前驅報》報導,劉上周五下午在代表處辦公室被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探員逮捕,當晚出庭後下令聲押,下周三將出席聽證會。但楊進添說,劉前天中午(台北時間昨凌晨)外出演講,出家門時遭逮捕,其同事因在演講地等不到她,才知道出事了。
據FBI筆錄,一名菲律賓女子去年11月應徵家管工作,為申請美簽,她和劉姍姍簽下為期2年的聘僱合約,載明月薪1240美元(約3萬7300元台幣);每周工作40小時;超時工作可領加班費等。菲傭拿到美簽,今年3月5日抵達劉姍姍家。


筆錄指監控菲傭
隔天一早劉叫醒菲傭,遞給她一份工作須知,告知薪水只有400到450美元(1萬2000至1萬3500元台幣),每周至少工作6天,每天工作16至18小時,睡覺時間也有規定。劉還在家中裝監視器,監看菲傭一舉一動,並規定未獲允許不得外出。劉並拿走菲傭護照,威脅若不聽話就要讓她被遣返,言語辱罵更是家常便飯。劉對外傭說:「我認識管區,在這一帶也很有名,妳最好不要輕舉妄動,否則把妳送回菲律賓」。
7月下旬,一名菲律賓男子在雜貨店遇到由劉開車載來買菜的菲傭,她向男子求救,說被控制行動、剋扣薪水且被虐待,男子說:「她看起來飽受驚嚇。」之後男子利用周日上教堂機會了解同鄉遭遇,但過一陣子她突然不再出現,原來是劉要求她周日也要工作。今年8月10日,菲傭在同鄉幫忙下逃跑並報警,劉發現她逃跑後曾到處尋找。


薪水遠低於合約
兩名堪薩斯辦事處員工配合FBI偵訊證實,劉早有虐傭前例,上一名在她家工作的傭人也遭類似待遇,新的菲傭(本案主角)抵達後,一名代表處人員依劉指示支付225美元(約6790元台幣)給女傭;這名證人還指出,劉曾提及付出薪水遠低於合約。另一名代表處會計人員指出,依照原本合約,菲傭每半個月可獲620美元(約1萬8710元台幣)薪水,但劉只給225美元,另給70美元購買雜貨。


最重處5年徒刑FBI指出,雖有外籍外交人員虐待勞工前例,但劉違反聯邦法律的「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聯邦檢察官表示,劉還觸犯恐嚇及強制罪。《貝林漢前驅報》指出,檢方聲稱,劉一發現可能遭聯邦當局調查,立即安排離境,因此對劉聲押且不得交保。


美無視豁免協定
楊進添昨反駁表示,該菲籍僕役受聘外館,不是劉姍姍私人聘僱,依台美在1980年簽的《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劉享有豁免權,美方若要調查,應透過外交管道,但美方無視雙方協定,「我們無法理解」。
楊進添說,昨凌晨得知訊息後,立即要求北美司致電美國在台協會(AIT)抗議,政務次長沈呂巡昨並約見AIT代理處長馬怡瑞遞交書面抗議,我駐美代表袁健生與駐堪薩斯辦事處副處長周道元也都向美國國務院表達嚴重抗議。AIT發言人萬德福昨說,本事件是刑事案,應由美國司法部門回應,AIT不評論。


處長月薪達24萬
對於劉姍姍是否涉嫌壓榨該菲籍僕役,楊進添承認,「有部分內容跟當初契約規定不一樣,其他細節還要進一步了解」。但楊說,美國不能僅根據對方說詞就將劉逮捕拘留。
外交部表示,駐外處長本薪加上加給,每月約8000美元(約24萬元台幣)。對於外館僕役為何會出現在館長家中,將會調查。


報你知
台美間因公才享豁免權
外交部官員指出,外交豁免權(diplomatic immunity)指在兩個有正式外交關係國家間,派遣國外交代表及其眷屬在駐在國領土,有全部或部分管轄豁免權,包括刑事管轄、民事豁免,出入境時不必接受安檢等。若外交官在當地犯罪,該國法院無權審理,只能驅逐出境。但台美不具正式外交關係,僅在1980年簽訂《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但僅是「功能性豁免權」,即外交人員須執行公務時才享有豁免權。


劉姍姍小檔案
年齡:64歲
現職: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
學歷:美國東北密蘇里大學歷史系碩士
經歷:
.駐菲律賓副代表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副祕書長
.駐波士頓辦事處副處長
.北美司專委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駐美代表袁健生:破壞豁免協定 氣死我了

【聯合報╱特派記者王光慈/檀香山十日電】


2011.11.12 03:30 am

「非常嚴重,氣死我了!」對於我駐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遭美方逮捕,正在夏威夷的駐美代表袁健生表示,已向美國國務院和美國在台協會(AIT)總部嚴正抗議,要求美方遵守豁免協定,盡快釋放劉姍姍。

正陪同我國APEC領袖代表連戰出席各項活動的袁健生說,目前為止,美國務院和AIT的回應「都很正面」,已與司法單位積極協調,美方很重視這件事,「我處理這個事已經急得要死,這幾天在APEC期間會碰到一些美方高層,我也會去反應這件事」。

袁健生說,這是非常嚴重的事,堪薩斯地方執法人員搞不清楚「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O)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所以做出這樣不當處理;雖然可能是聯邦政府與州政府聯繫協調上「很不幸的誤會」,「但我們沒辦法接受,有點離譜、荒唐」。

「我曉得(美方)絕對不是無緣無故抓人,一定有事」,袁健生說,外交部一定會釐清劉姍姍涉案的情況,「不可能唏哩呼嚕就過了」。但無論如何,中華民國的外交官在美國是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如果不是嚴重到必須要立刻抓起來關到看守所的程度」,美方不該擅自抓人。

袁健生認為,堪薩斯執法人員應該是注意到劉姍姍這幾天就要離任返國,「大概就是急了,怕人走了就不回來,所以先抓起來,先扣住再說」;整件事,堪薩斯辦事處「顯然處理得不好」,現在起由駐美代表處全面接管,兩位副代表張大同和李澄然坐鎮指揮,務必使劉姍姍盡早獲釋。

袁健生說,現在多管齊下:外交部與AIT台北辦事處接洽,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近日回台,外交部也會重申立場;駐美代表處向國務院和AIT總部表達嚴正關切,駐堪薩斯辦事處與地方執法人員聯繫了解案情,「我在這就直接和(美方)高層反應」,要美方放人。



全文網址: 駐美代表袁健生:破壞豁免協定 氣死我了 | FBI逮我駐美處長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3100.shtml#ixzz1dQzNHN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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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堪薩斯處長劉姍姍 同事說她強悍苛刻

【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十一日電】


2011.11.12 03:30 am

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因菲傭案遭逮捕,了解劉姍姍在外交部工作狀況的人士指出,她個性很強悍,領導風格引發爭議,有人以「苛刻」形容,先前就傳出駐堪薩斯辦事處館員紛紛請調,「這次會發生這個事情,我不意外,是個性問題」。

他表示,許多駐外館長都有聘用幫傭,他知道有一名館長也長年雇用菲傭,但沒有扣留對方的護照,對方只要講一聲就可以外出,從來都沒有問題。

這次劉姍姍被拘留,美方並未先知會駐美代表處。相關官員表示,現階段的處理就是依據「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在第一時間向美國在台協會及國務院抗議,要求立即放人。

駐美官員不願多談案情,但是強調,我方認為,劉姍姍身為處長,應該享有職務上的特權豁免,不管案情為何,美方都應循外交管道處理,不應直接逮捕。

不過相關人士私下認為,這個案件能否適用台美豁免協定,可能還有解釋空間。就他了解,我國外交人員在美國只有功能性豁免,並沒有完全豁免,例如開車上班途中撞死人,可以享有豁免,但如果是下班後開車去看電影途中撞傷人,就沒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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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駐堪薩斯處長劉姍姍 同事說她強悍苛刻 | FBI逮我駐美處長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13098.shtml#ixzz1dQzohn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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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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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el33 發表於 2011-11-12 11:19
如果自己沒做過的事情人家怎麼有
可能這麼無聊來抓總之就是要省錢
才會犯下錯誤
馬兒1 發表於 2011-11-12 17:53
台湾真悲剧啊   竟然不被承认
小繪里 發表於 2011-11-12 20:36
犯罪事實明確
管你是誰該抓就抓
黃玉 發表於 2011-11-12 21:56
看到就想罵美國xxxxxxxx   居然這樣說   

看來把買武器的錢留著自己用   還比較實際

不過那個真是讓台灣出名了   另類的台灣之光
xuv 發表於 2011-11-13 00:24
豁免權益不管有沒有獲得~
這種涉嫌壓榨虐待,且未依契約給付行為~
已經打擊自己的面子~
依文顯示不是第一次>.<"
難怪美方要將它浮上檯面~
真是讓台灣出名~

這種外交官擬有損國格~
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下台或懲處~
20012001 發表於 2011-11-13 07:35
台灣人虐傭
所以印尼妹.越南妹都躲到小吃部避難

小吃部有FBI人員長期駐守.從此印傭菲傭都過著
幸福快樂的生活


cheicky 發表於 2011-11-13 10:49
悲哀....
沒有國,哪裡會有家,是千古流傳的話.......
當你踏上別人的土地...........
gxv99999 發表於 2011-11-13 23:04
這種官員,
不要給予豁免算了!
話說回來,
連馬的政策方針大成功,
台灣政權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狹隘。
GTO-Dark 發表於 2011-11-14 01:15
白癡喔
做了那麼醜陋的事情
被抓是應該的
真是台灣的敗類 台灣的恥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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