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讓我越看越氣憤越想越鬱卒
看著電視立法院記者會,經建會主委跟一些立法委員
質疑著第2份解密文件為何沒蘇的簽名,指蔡違法亂紀
明明第一份文件是要核定的,第二份是執行狀況讓你備查的
當然第一份蘇要簽名,因為他是主管機關首長
備查的公文,照理本就秘書長或副院長簽名即可
這些人是不懂公文流程還是?還振振有詞來質疑別人
國家養了這些官員,這些立法委員,連基本的公文流程都不懂
是當台灣人民好騙?還是當我門是白痴?
再來....有10個人預計開公司,一人出十元,預計資本額100元(資本額關係著以後銀行貸款,
當然資本越高,可貸越多,所以公司法要求先有這些錢證明才可設立公司就是如此,要不然,我隨便送件我資本額100億,那不是更爽?)
本就該預計一個時間大家都把10元拿出來,100元到齊,才可以存在銀行(只要這10個人其中一個人的名稱帳戶)然後跟銀行申請證明,才可以拿著證明跟政府申請公司營業登記
100元都沒到齊,那你要叫誰去先墊這些錢去申請公司啊,萬一有人反悔勒?
XX勒.....這個程序立法委員不知道嗎?拿這個質疑,為何公司沒成立,國發基金先到位了
你國發基金比較大嗎?不用受公司行號設立規定?
偏偏市井小民有些並不清楚這些東西,就可以隨便唬弄嗎?當唬弄一個算一個,兩個當一雙?
馬政府一直騙一直騙,不把他轟下台行嗎?
政府有這些人,經濟會好才有鬼
沒關係,我反而期待繼續打,打到選舉前一天
資訊是透明的,別以為大家不會知道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