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女辱客家人道歉無效 今恐挨告 你怎麼看[圖+影]

Dagsoso 2012-5-16 10:46:44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7 29241
tim790831 發表於 2012-5-16 16:32
她第一時間就刪文道歉,他是在網路平台發的也是用網路平台道歉,我覺得這樣就告有點浪費資源,而且也有前因後果雖然他們家咬死雞錯在先不過一隻小雞A1千真的很不合理,而且FB是隱私空間被流出來,他也不算公開批評除非沒設隱私,這樣就告我是覺得反而中了客家人很摳先入為主的觀念.PS我是客家人應該算一半吧我爸是@@我爸也有在養雞種菜純粹是興趣
wrbpciezp 發表於 2012-5-16 16:32
現代人說話不分輕重
而且又超愛在網路上po文
搞到現在...無言啊
a8702223544 發表於 2012-5-16 16:43
現在講話、發表言論都要很小心
有些話還是自己在心裡唸唸就好
qwqw1992501 發表於 2012-5-16 16:44
有點誇張了
一群大人跟小孩子計較成這樣
不要又是有什麼權力 利益在裡面
monkey76224 發表於 2012-5-16 16:49
不是每一句對不起,都可以換來一句沒關係,如果真是一件小事那告也不是什麼壞是阿,法官頂多罰他錢

告他也是讓大家知道網路不是可以亂說,這樣以後大家都會注意自己的發言
Wildlife 發表於 2012-5-16 16:55
這告不贏的,反而顯現客家人的沒有肚量。我比較相信那個高中生的說法,對方求償可能很高,一時氣憤才罵人,台語說相罵沒好話,她道歉了就是一種好事,現在反而顯得這一些客家領袖的心胸狹窄。難道客家人會因為一個小女生一時的氣話就變得不好嗎?
d41135370 發表於 2012-5-16 17:02
小懲大戒也就夠了何必小事化大
她也是一時措詞不當而已...
真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把眼光放在該觀注的地方不更好
lo035ve 發表於 2012-5-16 17:03
本帖最後由 lo035ve 於 2012-5-16 17:11 編輯

說真的說客家人窮酸真的比較離譜 有錢的客家人一堆 但是有一點真的客家人比較小氣是真的

但也不是全部都這樣大方一點的客家人也有 但小氣的佔大部分且看交情

有一點我不明白 那幾個按鈴控告的 都是高知識的人何必去小題大作

這一點我覺得悲哀 一個未成年且又是叛逆期的階段 何必你們幾個聯合去控告

真的有點好笑 原諒小女孩無知這麼困難 難怪一隻雞就能夠叫人賠錢真的不需要在去關注

狗會咬雞也是狗的本性 就像是人會殺雞來吃一樣阿 難道養雞都是興趣而養的嗎還是當寵物

最後還不是拿去賣 或者自己殺來吃 我覺得那位客家人口氣一定不好導致的 小女孩真的也是

因為口氣 聽了不舒服才會出現這樣的風波 如果好聲好氣的講我看你可以要到2000元人家也願意給

這個新聞且小女孩已經道歉了 也上報這樣懲罰已經夠重了 難道要為了這個事情去賠錢給

每位客家人嗎 ??? 無聊 無知  先有衝突的兩方面都有錯 小女孩錯到抒發管道錯誤

這個新聞放在FB上面 但是回覆的都沒幾個代表這個新聞可以下了 因為大家的認知都比

那些高知識的人更有包容心愛心  就連老師都沒包容心提告這點就無言





yhacrk 發表於 2012-5-16 17:03
有沒有必要搞得這麼嚴重啊!
跟一個連投票權都還沒有的小女孩計較成這樣,
有必要這樣得理不饒人嗎!
道歉也道歉過了,這幾天我相信她也嚇到了,
現在還有對她提告,難道一時氣憤說錯的話就真的這麼不能原諒嗎!
最令人覺得悲哀的是,竟然有半數以上的人投票支持提告,
現在的人就這麼沒有風度去原諒一個已經知道做錯悔改的人?!
再說了,真正該罵的是那些媒體記者和無聊的網友!
人家都自覺發言不當而將文章刪除了,為何還要拚命的將該文章到處流竄,
人家都道歉認錯了,媒體還要拚命報導;
非要把這小女孩搞到身敗名裂你們才甘心啊!
kirk336 發表於 2012-5-16 17:05
老實說 告不告已經是其次  告有告的理由 不告也有一定的原因  但我對於很多人的看法不太苟同 所謂事不關己  高高掛起
我覺得這句話很好的體現了  很多人覺得應該提告 但是理由實在可笑 甚至有些人一直在強調客家人的有錢等等 勤儉確實是美德 因為勤儉而富有也很好  但是可以不用重複重複再重複那跟炫富不是一樣?更甚者有人說了這段話

''不少人說,她知道錯了,原諒她吧。

我也蠻認同的耶,那麼就把台灣所有監獄裡的人馬上都放出來,因為我萬分肯定獄中每個人都知道錯了!

法院也可以關閉,因為,每個被告,都肯定也知道錯了,不要再開庭了啦!''

說實在講出這段話的人我個人不太喜歡因為富含強烈的個人主觀  按照他的意思以後只要有人犯錯都先重罰就對了  古人先賢都有說過 人非聖賢 執能無過? 更何況她還很年輕 我不否認有葉少爺這樣的人存在但是不是ˋ所有人都這樣

至於這句話''你家人或寵物1000元你也捨得賣囉?''  我覺得更有趣了因為我不是當事人我不予以評論那價錢但是家人能賣??

還有
''告阿為什麼不告
沒有一點實質上的懲罰她會當一回事嗎

為什麼提告就顯得客家人幼稚?
她污辱我們在先,我們居然不能為自己討公道嗎?
身為客家人的我真的無法苟同

另外我完全看不出來這件事情跟客家人小氣有什麼關係
別人家的狗咬死我家的雞我是不能索賠喔?
那我家的大型狗咬死你家小型狗妳會不會該?
一定會嘛!!


幼稚?小氣?真好笑''

老實說文章先看完再回文才是好習慣喔  首先不否認女學生所用字眼有污辱的意思  但是在之前全村人一起罵她的事又怎算??是不是一定要有仇報仇 這樣大家才開心?
雖然我認為他還是應該受到一個教訓
但還有更多人的發文讓我覺得擺明幸災樂禍想看別人遭殃  我覺得這樣的社會風氣是不好的  應該要制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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